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怎么写?

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怎么写?劳动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后面签订合同的时间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这取决于合同是何时签订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起始日期和试用期均应从用工之日起算。《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试用期均应从用工之日起算。二、劳动合同包括基本条款有哪些?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2、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5、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6、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综上所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上面的时间应该是用工之日起,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开始双方没有签署合同,单位后期补签的话,不应该将合同日期写成入职日期,这样对于员工争取经济补偿是不利的。



相关内容:

·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用人单位铤而走险,为了减少企业的人工成本,不顾法律的明文规定,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往往难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进而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合理地维护,这也对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今天就来了解一下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


·一、大学签订劳动合同范文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一、大学签订劳动合同范文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都知道,劳动局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比如说在我国的劳动局就可以进行工伤的鉴定,对于工伤的鉴定问题,您普遍想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劳动局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在我国工伤认定时间能中断吗?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实践中,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最好的解决办法
    实践中,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后,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许多人对于起诉状怎么写又比较苦恼。那么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起诉状的范本,希望给您带来帮助。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男/女,____族,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后聘礼钱属于共同财产吗? 聘礼钱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聘礼钱是结婚登记之前男方赠送给女方家的,所以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工伤职工生活待遇怎么算
    工伤职工生活待遇怎么算 工伤期间,职工除了享受治疗费用报销外,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权利进行保障的一种协议,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劳动双倍工资。那么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我国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工程的建设历经漫长的时间才能够在最后成型后竣工投入使用
    工程的建设历经漫长的时间才能够在最后成型后竣工投入使用,但是在实际销售建筑之前都是需要进行质量上的检测和验收才会被社会公众所认可,但是很多人都会疑惑究竟怎么判断工程的质量能够符合标准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依据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有关条文如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


·最新简单劳动合同范本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单位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但很多刚出来工作的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却是一无所知的。下面我们为您提供最新简单劳动合同范本,供您参考阅读。 最新简单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辽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辽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什么是工程建筑定额? 工程建设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出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建筑产品所需要的劳动力、材料和机械台班、资金等数量标准。 二、建筑工程生产要素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的种类很多,但不论何种定额,其包含的生产要素是共同的,即:人工、材料和机械等三要素。 1、 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 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