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围墙工程质量等级是怎么判断的?

围墙工程质量等级是怎么判断的?

在我们生活中,不管是食品还是产品都会在生产后会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会交付给客户。工程也不例外,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建设,在建设后也会进行验收的过程。那么,在工程建设中,围墙工程质量等级是怎么判断的呢?下面是我们为您准备好的关于围墙工程质量等级的相关知识。

一、砌体工程施工:

1、砖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规格一致有出 厂合格证明及试验单。

2、水泥:品种与标号应根据砌体部位及所处环境选择,采用 32.5 号矿渣硅酸盐水泥;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和试验报告方可使用。

3、砂:宜采用中砂,砂的含泥量不应超过 5%。

4、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5、其他材料:拉结钢筋、预埋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二、操作工艺:

1、拌制砂浆: 砂浆采用机械拌合,手推车上料,磅称计量,人工手推车作水平运输。

(1)、根据试验提供的砂浆配合比进行配料称量,水泥配料精确度控制在 2%以内;砂、石灰膏等配料精确度控制在±5%以内。

(2)、砂浆应采用机械拌合,投料顺序应先投砂、水泥、掺合料 后加水。拌和时间自投料完毕算起,不得少于 1.5min。

(3)、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用完毕。

2、组砌方法 (1)、砖墙砌筑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灰缝平直,砂浆饱满, 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 10mm, 但不应小于 8mm, 也不 应大于 12mm。

三、质量标准:

1、砖、砌块的品种、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砂浆品种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砖、砌块砌体水平灰缝砂浆 饱满度不少于 80%。

四、墙面抹水泥砂浆施工:

1、基层处理:吊直、套方、灰饼、墙面冲筋。抹底层灰和中层 灰等工序的做法与墙面抹纸筋灰浆时基本相同,但底灰和中层灰用 1:2.5 水泥砂浆涂抹,施工前湿润墙面,并用木抹子搓平带毛面,在砂浆凝固之前,表面用扫帚扫毛。

2、抹水泥砂浆面层:中层砂浆抹好后第二天,用 1:2.5 水泥砂浆或按计要求的水泥混合砂浆抹面层,厚度 5-8mm。 操作时先将墙面 湿润,然后用砂浆薄刮一道使其与中层灰粘牢,紧跟着抹第二遍,达到要求的厚度,用压尺刮平找直后,用铁抹子压实压光。 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1)、所用材料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材料标准的 规定。

(2)、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无脱层, 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2、一般抹灰层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线角和灰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3、允许偏差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要求施工现场加强环境管理力 度,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施工材料、机具的堆放必须规范整齐,对废料及时清除,做 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确保道路畅通、场内清洁。

不管做什么,都讲究诚信,在围墙工程的建设中,要满足客服的需求,实事求是,不要做豆腐渣工程。围墙工程质量等级主要还是要看砌体工程施工、围墙工程的操作工艺、以及工程的质量标准和墙面抹水泥砂浆施工的处理等等。希望本篇文章可以帮助到您。


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此时需要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进行处理,也就是先仲裁后诉讼。而在劳动诉讼过程中,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此时必须要先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才行。那么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劳动争议调解注意事项 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休假是职工的基本福利,其中有不少企业为职工提供了带薪休假,让职工享受基本的福利。各地政府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的带薪休假制度,出台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其中广州市出台了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加强了广州市带薪休假制度的规范性,确保更多的职工能够享受这一福利,具体的实施办法包括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广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一、疫情期间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加班 在疫情期间普通的劳动者是有权拒绝加班的,但如果工作是跟防疫相关的,类似于生产口罩的企业,这些企业的员工应该配合企业提出来的加班的要求,还有就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在这种情况下除了配合加班,别无选择,这时候单位也有权强行安排加班。 二、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


·员工入职正式合同
    员工入职正式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聘任乙方为部。 2、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入职。 3、试用期薪资为元/月。如在第一周终止试用,薪资...


·刑诉法工作中发现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怎么办?
    我国的刑诉法是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一些事项作出规定的一种法律。我们知道,法律的原则是公平与公正,对于案件中的当事人,无论是受害者还是犯罪嫌疑人,都应公平对待。如果在审判过程中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可能会导致该案件的审理失去公平。那刑诉法工作中发现这种情况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工作中发现审判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怎么办? 第二十八条 【回避事由和方式】审判人员...


·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我国法院通常情况下针对工伤维权的诉讼时间就比较长,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本身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和工伤认定的时候,就会有一个比较繁琐的流程。因为只有在进行完工伤鉴定以后,才能够对索赔的事情进行协商或者是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一、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久? 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


·劳动仲裁的误区具体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误区具体有哪些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足、图省事而步入劳动争议仲裁误区,从而导致自己失利。为此,职工应了解劳动争议仲裁的相关规定,走出误区,依法为自己维权。那具体劳动仲裁的误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仲裁的误区有哪些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往往有理却输了官司,究其原因:1、对诉讼的时效把握不准。相对于民事官司,处理劳动争议对时效要求的时间相对短...


·一、上下班工伤认定办法条件是什么?
    一、上下班工伤认定办法条件是什么?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法律规定从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新规定明显放宽了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范围,但是仍然保留了一个重要的实质性条件,即必须是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如果从业人员在上下班途中是受到非机动...


·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什么? 在如今的社会中,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吗?可能很多人还不知道,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怎么分类的呢?下面就为您整理了一下。看看工程质量事故分类。其中种类有很多各不相同。我们来看看。 工程质量事故按损失严重程度分类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只有质量有保障的工程才有存在的价值,故而各方大卫都会采取一些措施控制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各大因素,并且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该管理贯穿工程施工前的材料购买等,至工程验收后的投入市场使用,故而也称为管理原则。具体来说,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的总原则: (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组织依存于顾客。因此,组织应当理解顾客当前和未来的需求,满足顾客的要求并争...


·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途径有哪些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如下,大致分成以下四个步骤: 一、协商。 劳动争议发生后,尤其是工伤待遇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这是最为常见的、也往往是双方都容易接受的。事实上,矛盾不太尖锐的工伤待遇争议,常常都是以这个程序来解决的。对职工来讲,尤其要注意使用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因为发生工伤的职工,往往还要在该用人单位工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