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费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一至四级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六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十、七至十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由此可见,国家工伤待遇规定的详细内容一共是包括以上十个方面的。并不是所有的工伤事故就全部能够获得以上文章当中给您整理的工伤待遇了,有些情况比较轻微的工伤在治疗了以后身体就完全恢复了,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器械辅助费等有可能就不在工伤事故赔偿的范围当中,所以具体的待遇也是视情况而定的。




相关内容:

·2023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特征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与责任主体是同一的,即医疗单位。法律要求法律主体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从形式上看,医疗事故是由某一(些)医务人员(广义)的行为造成的,但事实上,从实际发生的法律关系上看,医患之间的关系是医疗单位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务人员只是作为法人的一部分来为患者服务,即某一个主体的行为与法人内部其他个体的行为构成一整体为患者服...


·存在的医患问题有哪些
    存在的医患问题有哪些?一、医患问题有哪些? 1、疗效和患方的期望值反差大。患者和其亲属认为“既然自己出了钱,就希望得到应有的服务。”只要疾病得到了治愈或缓解,即使花了较多的钱,多数病人也是能够承受的,且一般不酿成医患冲突。但是,当病人的较大经济耗费未能得到自己期盼的“理想”医疗效果时,患者心态不平衡,这种利益冲突就会爆发出来。 2、医疗成本居高不下,患者不堪负重。尽管国家采取了一些措施(如降低一些...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也就是说如果是现在申请鉴定,医学会正式受理后60日内应该拿到鉴定书。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怎样走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


·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医疗损害是指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健康或者生命造成伤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就要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如何规范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一)由于医疗行为具有高度专门性的特点,所以就一般性的诊治活动而言,医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权,患者应当予以配合,当然医生应谨慎注意患者的健康...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在对罪犯下达判决处理结果之前,会对一些特殊的罪犯作一个详细的了解,关于他们是否可以得到减刑保外就医的条件,这种情况是要严格的按照规定来判断的,那么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条件是什么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文章为您解答。 一、保外就医期间算刑期吗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


·一、医院丢失病历要负什么责任?
    一、医院丢失病历要负什么责任?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出台后,病志记录更加透明。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 虽然《侵权责任法》将“举证...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有一定标准,导致患者死亡或者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者导致三名以上患者受伤等,对于重大医疗过失,医院方面承担主要责任,要在发生后尽快的上报医疗卫生管理机构。由此造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会对医院相关人员问责。 一、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通常有下面三种: 1、比如医生在手术中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


·私人医院欠钱不还怎么办?
    私人医院欠钱不还怎么办?私人医院欠钱不还的话,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值得注意的就是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在申请诉前保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诉前保全将无效。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


·医疗差错可以告医院吗
    医患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矛盾的体现,不乏不信任甚至随意指责医生的病人,也存在没有医德的医生。医院里也不是永远出错的,发生的差错小可能只是多扎几针,大的可能关乎生命,那公民在遭遇医疗差错的时候该怎么办呢。先来明确几个名词的含义,医疗纠纷、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从字面上看,医疗事故的程度是最重的,的确也是如此,因为医务人员的错误导致患者遭受到直接的人身损害后果,轻至器官功能损伤,重至残废、死亡,《医疗事...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一、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二)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
    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缓解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秩序,政府退出了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是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怎样赔付的?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一、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什么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一种制度,它的目的在于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是由卫生部推动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一种处理...


·下班被砍伤单位没买医保怎么办
    单位因工被砍、受伤,未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即被保险人因第三人侵权而造成人身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应由侵权人按照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承担。但是,该条第二款也规定,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依法承担。第三人不缴纳或者不能确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向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