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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二手房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材料

(一)卖方需提交的材料:

1、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暂住证;

2、户口本原件;

3、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夫妻双方或其它共有人方章各一个;

5、结婚证、未婚证明(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

4、税费缴纳证明。

(二)买方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暂住证;

2、户口本原件;

3、私章(方形章)一个;

2、网签的房屋买卖协议;

3、税费缴纳证明。

值得注意的是,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亲自出具的同意证明书;出卖出租房屋,须提交承租人亲自出具的弃权购买证明书;产权人不能亲自到场的,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您对“二手房过户需提交哪些材料”以及“办理二手房过户要什么材料”的问题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希望在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能够有所帮助。二手房交易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交易程序更为复杂,需提交的材料也更多,引发纠纷的可能性也更大。为了顺利办理二手房过户,建议您在有任何问题的时候,及时让律师帮您解决,以便尽早让自己踏实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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