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地补偿费分配政策新规定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分配政策新规定有哪些?

国家通过征收土地大力建设国家,国家征收土地是会进行征地补偿的,而征地补偿的费用分配是有国家的规定的,国家规定的费用分配是各省市,地区都必须按照该标准实施的。征地补偿费用对不同的农作物,不同的种植标准的规定也是不同的,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那么国家规定的征地补偿费分配政策新规定有哪些?

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征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的补偿。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户是指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

第四条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剥夺、侵害其依法享有的征地补偿权益。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其共同确认的有关材料应当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内容。经依法批准的征地事项,应当予以公示。

第七条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被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自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八条 征收或者征用农村土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征地手续并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征地补偿费。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批准制定各设区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者区片综合地价时,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农民生活水平。依法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应当增加安置补助费,确实保护农民的利益。

征地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第十条 征地单位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经被征地农户同意,也可以与被征地农户约定分期支付征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前,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得办理供地手续,征地单位不得强行使用土地,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被征地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继续使用土地。

第十一条 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被征地农户依法享有的土地补偿费;不得违法划分老户、新户、女儿户。

第十二条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80%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平均分配给征地补偿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

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剩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十三条 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

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十四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应当全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

第十五条 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的安置途径支付,由征地单位或者其他单位统一安置失地农民的,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全部支付给失地农民。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立征地补偿费专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应当将征地补偿费依法进行分配使用。

第十七条 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补偿费属于集体资产,应纳入公积公益金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不得用于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不得用于清偿债务。

留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使用方案应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收支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及时公布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及分配使用情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部门应当依法对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本办法公布之日,土地补偿费尚未分配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分配使用;尚未全部分配的,应当先保证被征地农户依法所得,剩余部分留给集体经济组织。

第二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分配使用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经等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侵占、挪用、拖欠征地补偿费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涉及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征地补偿费分配政策新规定有哪些这一问题的答案。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办法需要遵循怎样的原则和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要有的要求我们都有所了解,等到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等到我们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就能根据国家的征地补偿费分配政策新规定来维护我们应该得到的补偿费,保护好自己应得的利益。


相关内容: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公司注册地址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应该如何来书写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有何要求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范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购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1、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批量出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它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的一次性补偿。2、土地使用权划拨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3、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离婚协议书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不能够真正意义的证明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应该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正式结束。而且在我国办理离婚是需要到专门的国家设立的部门进行办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一、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民政局。 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已签署离婚协议书,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一...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 土地是中国非常紧缺的资源,所以国内土地的资源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国家政府对于土地资源的管理也是非常的严格,想要使用土地的话需要经过非常多的筛选,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还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中国的土地使用制度还有很多人不明白。那么土地使用权属单位有哪些呢?变更有哪些形式? 现行土地制度,是指涉及土地权属法律制度以及土地权属流通的法律制度,还包括土地利用管制的法律制度。这里所...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范文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


·企业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征地补偿是指企业用地被政府依照我国相关法律依法征收时对企业进行的相关的补偿,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遇到土地面积限制发展的情况,此时,企业就面临着征地的选择。企业征地或征用个人土地都有一定的补偿标准,今天,我们就来听听企业征地补偿给您普及的相关知识。 一、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


·一、外地人在大连买房子要求是什么?
    一、外地人在大连买房子要求是什么?购房落户是大家为关心的落户方式,符合下列购买房屋条件之一,且具有完全房屋产权资格的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自登记常住户口之日起,所购房屋3年内不得交易、抵押):1、主城区购房①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城区(旅顺口区除外)购买商品房单套住宅建筑面积达到70平米或单套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50平米。②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个人在主...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市镇。 补偿标准:耕地:33200元/亩;菜地:20元/亩;果园:20元/亩;茶园:20元/亩;精养鱼池:20元/亩;林地:26560元/亩;未利用地:166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永隆镇。 补偿标准:耕地:32000元/亩;菜地:35200元/亩;果园:35200元/亩;茶园:35200元/亩;精养鱼池...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及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三分最基础的法律问文书。土地使用权收回分为无偿收回和有偿收回两种方式,两者作为两种性质不同的方式,在适用范围、收回起因及表现形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1、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收回分为无偿...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7 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3月1日起我省征地补偿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土地价值等情况,全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分为四个地区类别。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类区38750元/亩、二类区37750元/...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国土部门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偶尔会有国土部门登记出现错误颁发土地使用证的情况,申请人和身份证显示名字一致但工作人员登记错误、申请人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这两种情况都有可能。两种情况更改名字所需材料和办理机构相同。要更正土地证信息、撤销或重新办理必须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请求更正,拒不更正的,可以提起诉讼,以下是相关信息: 一、土地证信息登记相关法规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


·国家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按照国务院的最新规定补偿不到位的不允许进行征地拆迁。而如今对农村地区的征地拆迁是最多的,各地的补偿安置工作也参差不齐。但在这方面,我国是做出了统一规定的,即国家占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