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否正常


我国在房产方面的一些政策本来就是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而且现在楼市内部环境并不像您想的那么简单,而有些人是稀里糊涂的买了房子以后才发现没有土地使用证。所以本站平台要告诉您的就是,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其实是不合理的,如果我们购买的是正规的二手商品房或者一手商品房,都应该是有土地使用证的。


一、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否正常?


正常情况下必须要有两证,土地证没用那是不行的,如果是一手商品房 ,办不下来土地证极大可能是开发商和当地国土资源局或者某部门有纠纷,还有就是资质不齐全,这有很大风险。如果是二手房,那可要小心那土地的性质,土地证一般有两个性质,一个是划拨土地,一个是出让土地,划拨的土地就是当地政府暂借给的,出让土地是花钱租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有什么风险?


如果你在买房时只拿到了房产证,却没有拿到土地证,那么你将承担一定的风险。比如,你会很难知晓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设定了抵押权,而且你的房子想要进行再交易也会变得十分困难,因为根据规定,房产如果要上市交易,那就必须出示房产证和土地证。


此外,由于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补偿金不仅包含房屋权的价值,还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你没有土地证,那么在拆迁过程中你就可能得不到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应补偿。


三、房子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关键是,无土地使用证的房子的产权证明是不够清晰的,因为有可能您所购买的这套房子的土地性质就是划拨土地,或者开发商和国土资源部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没有解决,这样的房子在市场当中本来就有可能是小产权,您购买了以后不仅会贬值,将来住房存在的法律风险也很大。




相关内容:

·度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
    年度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我国每年都会由于征地拆迁引发许多纠纷,其中有一些征地纠纷比较典型的案例值得我们参考和思考,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目前还未汇总,因此,今天来给您列举我国发生过的征地差迁典型案例。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20??? 年10月16日,??? 市房产管理局向??? 职业技术学院作出??? 房拆迁字???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杨??? 的部分房屋在拆迁范围内,在拆迁许可期内未能拆迁。20...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征地拆迁的步骤是什么 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一,什么是民事诉讼赔偿? 民事赔偿是由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引起的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体、责任性质、适用的赔偿原则、标准和程序与国家法律赔偿制度中的国家赔偿不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民事主体身份实施的侵权行为属于民事侵权,由此产生的责任是民事赔偿责任。 二,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赔偿请求地的确定主要是法院管辖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会面临怎样的风险?公司是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一个公司的地址只有一个,当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时,将会面临什么情况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办事机构所在地,即公司开展业务...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现如今,我国的高速公路已经遍布我国各省。既然是高速公路,肯定为您的出行节省了时间和提供了方便。但是,高速公路在修的时候,占地面积是比较大的,在规划和设计的时候,是有计划的。所以,有些时候,是必须向公民征地的。各地的征地补偿是不一样的。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河北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


·离婚起诉可以在异地吗?
    离婚起诉可以在异地吗 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上海市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缓解交通拥堵情况,如今又在修建S7高速公路。在修路过程中,很多沿线村庄都受到影响,土地被征用。涉及到的自然村,上海市政府会给付一笔补偿款,然后由村委会进行分配。那么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上海s7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3)》执行,标准为农用地60.9元/平方...


·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租地合同签了想毁约要承担哪些违约责任?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支付违约金 二、土地使用权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人担保公司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补缴或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后,才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


·成都武侯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成都武侯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成都武侯区的发展在成都就是非常先进的,而且武侯区一直以来就是成都当地建设比较规范的,武侯区最近几年来在公共建设和高新科技文化园区的修建等这些方面都是比较注重的,所以在武侯每天大大小小的拆迁是非常多的。武侯区内的市民们肯定都非常的关心成都武侯区征地补偿标准。 成都武侯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单...


·死缓的减刑是怎么操作的 减刑由哪个地方决定
    在死缓期间如果罪犯没有故意犯罪的话,那么两年缓刑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对死缓犯减刑,此时分为减刑为无期徒刑和减刑为25年有期徒刑两种情况。那实践中,死缓的减刑到底是怎么操作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的减刑是怎么操作的 (一)死缓两年期满 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缓并不是独立的刑种,它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两年的考验期,是否有故意犯罪,是是否执行死刑的...


·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有哪些?
    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二、青苗补偿标准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