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种: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待遇(非法用工伤亡生活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他规定: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可见,八级工伤的认定标准一般会达致残标准,但生活尚能自理,需依赖医疗,因此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也相对较高,不但但包括单位支付的15个月的补助金,还有社保报销的医疗、伤残补助金等。另外还有一些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如果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工伤补助金还应该加发50%。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支付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支付赔偿金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


·员工的工资有哪些 单位可以代扣哪些费用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即工资。那么,在法律上,到底员工的工资有哪些呢?可能很多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的工资有哪些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一、因重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因重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病假制度的规定中,在员工的病假期间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0级工伤一般赔偿多少
    10级工伤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范文?
    在因为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然后签订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不过,对于很多人来讲,并不清楚这个赔偿协议是怎么写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怎么写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协议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元。 双方确认: 一、甲方已明确告...


·什么情况下劳动要承担违约金?
    现实生活中不乏在劳动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又反悔,而单位又向反悔的劳动者主张高额违约金的情形。但并不是所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都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要承担违约金?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劳动要承担违约金? 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女性三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女职工在三期内可以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果是严重违纪,单位可以解除。请结合《劳动合同法》39、40、41、42条综合理解,尤其是42条的第一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方式?
    劳动关系是需要建立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同意的情况下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更加有效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一些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有哪些? 1、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型 《工伤保险条例》将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对于一到四级伤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保留劳...


·误工天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误工的现象,对于误工的期限问题,大部分的人还是处于模糊的阶段,对于误工天数司法鉴定到底是怎么判断的,和实际的误工天数有区别吗,下面我们通过相关的法律知识来进行了解。一、误工天数司法鉴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


·工伤认定复议过程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复议过程是如何规定的? 拟写复议申请,对复议结论不服可起诉要求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


·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人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始终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使濒危的动植物不至于灭绝是我们维护生态平衡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保护生态平衡,我国将破坏、残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定罪。那么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一、非法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客观方面是何表现?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收...


·工伤鉴定时间多久有效期?
    若职员受伤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此时;劳动者必须向当地有权受理的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在经鉴定确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在得到工伤鉴定的法律文书后,必须在有效期内提出得到经济赔偿的请求,那么,工伤鉴定时间多久有效期? 一、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有效期 一般要求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医疗上一般认为在治疗三个月后,属于稳定需要的最低时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