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我们在开发商购买的房子都是属于商品房,可以依法进行买卖交易的。那么关于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商品房要提交申请表,然后申请人的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等,还有房子的共有权证,以及所有权证等材料。

一、长春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要提交什么材料?

有的地方,房产证和土地证合在一起了,有房产证,就代表有土地证了。

房产证:

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证提交的材料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已购公有住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5、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二、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已购经济适用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三、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 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 拆迁安置协议书、购房发票及购房款结算单等(原件复印件1份);

6、 ﹡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7、 ﹡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1份);

8、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办理析产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析产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离婚协议(原件1份);

8、﹡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四、办理继承住宅商品房土地使用证

1、 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

5、继承公证书(原件或原件复印件1份);

6、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7、﹡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
购买房子是一件很重大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小心谨慎,有些房子还有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以要到房管局办理,提交相关的材料办理,这两个证书都可以到银行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贷款。




相关内容:

·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
    每年,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事件不断发生,由此给受害家庭带来的伤害更是难以想象的。伤痛可能无法抚平,只能在金钱上给予一定补偿,让其家人的生活不至于陷入经济困难。其中,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极为重要的一项。下面为您讲解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的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包括必赔付项目和其他赔付项目。 必赔付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其他赔付项目指的是...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交税吗?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交税吗?离婚财产不需要交税,比如夫妻间因离婚过户房产和车辆,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我国目前离婚财产是不需要缴纳税收的,如果夫妻双方要分割的话,需要平等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1.写民事诉状
    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


·车子临时牌照能不能上高速
    车子临时牌照能不能上高速可以。但需要驾驶员了解所张贴临时车牌允许行驶的区域。行政辖区内临牌只能在发放临牌所在城市的区域内使用,如果是跨行政辖区临牌可以去其它的省份,异地购车的消费者一般需要使用跨行政辖区临牌。张贴临时牌照的车辆如果是新车,在高速上开车时,需要控制好车速及发动机的转速。附:新车上高速注意事项:1、及时换挡:新车上高速时,需要及时的换挡,磨合期内的车辆在高速上行驶需通过切换档位的方式对...


·办理异地审车手续有哪些
    办理异地审车手续有哪些?第一步,车主需要在原注册车管所开具委托检验通知书,同意委托某地的车管所进行该车辆的年检。需要注意的是,开具车辆年检委托书,一定是需要到原注册车管所,如果没有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外地落户的车辆在本地是不能进行正常年审的。但是,办理异地审车委托书时,车主本人并不是一定非要自己去,可以由亲戚朋友去原注册地代办,再寄送即可。办理车辆年检委托通知书,要带上车主的身份证、行驶证、车辆保...


·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在一些交易中,当事人往往会约定先交付一定的定金,与此同时也会签订相应的定金合同。要注意都是定金合同本身属于特殊的合同,此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存在必然的联系。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定金未交付的定金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一、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都会因为人身损害赔偿而产生纠纷,如果此时一方当事人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首先就要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否则的话起诉都法院,也是不会被受理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问题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身财产侵权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故发生地与...


·一、涉嫌醉驾后怎么提前开车?
    一、涉嫌醉驾后怎么提前开车? 醉驾没办法提前开车,如果无证驾驶的话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修车费用拒不赔偿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肇事脾脏损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


·秦皇岛灵活就业医保交几年
    秦皇岛市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有年龄限制,要求在劳动年龄段。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原则上按照本人所在统筹地区上年社会保险费用计算基数为缴费基数,以所在统筹地区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