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如何防止房屋买卖卖房违约(一)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终发信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如延期应当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二)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这些理由通常有: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了事。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的损失。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拍卖房,或者已和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此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如违法建筑),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签了买卖合同的时候,双方都是可以违约的,但是前提是要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只要违约金一支付,那么可以违法合同,所以,在违约之前一定要想好,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法律不是儿戏,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相关内容:

·孙子能否继承爷爷的房产?
    孙子能否继承爷爷的房产?孙子是不可以直接继承爷爷的房产的,孙子并不在祖复父的法定继承范围内,因此遗嘱方式行不通。如果要留,可以适用遗赠。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爷爷订立的遗嘱在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如想拥有遗产,应该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度。代位继承人一般只...


·现实中,经常有人因为对买房子的相关规定
    现实中,经常有人因为对买房子的相关规定不清楚,受价格诱惑贸然的就买房了,最终才发现自己被骗,不仅拿不到房子,支付的房款也追不回来。而要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就需要在买房的过程中多加注意,那究竟买房子应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攻略有哪些 (一)要买多层的1-4楼 现在多层是越来越少,物以稀为贵,多层贵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地价贵,不盖高层盖多层,就意味着在同样面积的...


·买房子最主要看什么东西
    买房子最主要看什么东西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为使自己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注意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俱全”。“五证俱全”指开发商新建商品房必须具有五个证件,五证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 二、购房时如何审查商品房的五证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征地拆迁也不断被提上日程。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为了安抚被拆迁人以此带来的损失,补偿安置肯定是少不了的。那么,你知道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是怎样的吗? 宁波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 为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
    租房在哪些情形下解除租赁合同不算违约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购买该财产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包括银行按揭贷款或向第三人的借款,无论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还是以双方名义所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二、婚...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大家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您来说,房子这样的不动产几乎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所以您在购买的房子以后肯定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并且现如今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单位来说,对房屋的建筑质量也是非常关注的。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房屋质量保修书要怎么写? 房屋质量保修书要怎么写?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
    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由于土地规划、工程建设等种种原因,工厂厂房需要通过拆迁来满足机关部门的要求。厂房拆迁未必一件坏事,如果工厂负责人有与对方签订一份厂房拆迁合同协议,工厂就能获得相应的补偿。本篇文章以沐阳县为例子,为您讲述沐阳厂房拆迁的一些事。那么,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有哪些?该怎么补偿?我们马上收集了材料,供您阅读。一、沐阳厂房拆迁的流程1、拆迁许可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老人死后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


·法律规定首次购房首付多少
    首次购房首付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因为贷款是要利息的,这样从总额来说,给的现金越多,贷的越少还是合算的,当然这个得看自己的情况。3、买房首付一般是:办理...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房屋贷款合同丢失怎么办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一般来说,贷款合同的作用是借贷双方规定相互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贷款成功方法以后,贷款合同通常就会被双方妥善保存起来。从这可以看到,贷款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贷款合同丢了的话,一般只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就可以去贷款机构重新打印贷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