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一、土地确权后宅基地继承的情况有哪些?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是村里按户给农民申请的,农民对于宅基地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所以对于宅基地的继承,必须遵守集体财产规定。这2种情况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1、继承人和父母一起生活居住,其继承人也是村集体成员,这种情况,女子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 2、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不在一起生活,但是属于同一个村集体,且符合宅基申请条件,这种情况,子女也是可...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1、使用土地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使用土地是土地使用权的最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使用,其必须在设定土地使用权所限定的目的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一目的范围即指土地的用途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所使用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土地所有者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征地补偿产生纠纷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见到的钉子户,出现这样的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在征地补偿的时候没有让拆迁户很满意,产生很大的冲突纠纷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那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
·能在外地办离婚证吗 需要看您是采用哪种方式办理离婚。1、协议方式下离婚,明确要求夫妻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因而严格意义上来说,协议方式下就是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2、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是可以异地办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一、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我们就将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紫荆街道办事处:金屯村、百股村、五里资产管理委员会。 补偿标准:区片价:65000元/亩;建设用地:...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人们买好二手房,完成过户手续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非常重要,有了这个证,以后买卖的时候才能完成房子过户。您应该对此妥善保管。如果不慎丢失,应当立即补办,以免给使用上带来麻烦。那么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 土地权利证书严重污损、毁坏或记事栏记载已满的,土地登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土地登记机构提出换证申...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违反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队各单位的主管人员和负有房地产管理职责的人员,居于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特殊主体。本条虽然没有对犯罪...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土地的流转是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话题,很多地区也都出来了相关规定为土地流转进行约束,确保土地流转规范。但是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都有哪些,您可能了解的不是很全面,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过程中,必须要确保土地的性质不发生改变,确保土地使用合理,这一切都离不开严格的法律,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说说法律的内容。 一、城市土地使用流转法律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20...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很重要的一项证明合法合理使用土地的一项依据,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使用土地使用权证是要支付一定的金额,土地使用权证书是使用土地都会发放的一项证明,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很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这些危害。 一、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
·邯郸土地使用到权限到期怎么办 邯郸土地使用到权限到期怎么办可以说每个人都知道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说土地使用者如果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者可以无限度的使用该土地。而且我国的土地也是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那么邯郸土地使用到权限到期怎么办呢?我们针对此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一、邯郸土地使用到年权限到期怎么办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