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要什么条件

公民购买二手房的,根据实际的付款方式分为了全款购房与按揭贷款购房。其中国家对按揭贷款购房的条件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要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话,则就不能通过这种方式购买二手房。那么实践中,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要什么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其他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

4、必须交纳50%以上的购房款。

5、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做抵押或质押。

6、必须具备承担回购责任第三人。

7、贷款房屋具有完全产权的私房,上市出售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

二、按揭贷款买二手房有何手续

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手续,具体操作手续如下:

1、签合同:

(1)卖方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公共维修基金收据原件;买方携带身份证和定金;

(2)签约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按法律规定超过房价的20%的金额不受定金罚则保护。

2、银行贷款面签

(1)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已婚则配偶也到场),否则办理委托公证;买方借款人必须到场

(2)应准备的材料

卖方: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资料,未婚的在银行填写《未婚申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公证过的离婚协议)

买方: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资料,未婚的在银行填写《未婚申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收入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检过的,加盖公章)

为了使借款人更快的将银行贷款申请下来,借款人尽量提供能证明他有还款能力的资料,例如:汽车行驶证、房产证、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会计、律师)、工资流水或税单等

提醒:收入证明上的工资收入需为月供的2倍以上,如果之前有贷款(已婚则指夫妻双方),那么收入证明上的工资收入需为所有贷款月供(本次贷款也包括)的2倍以上

3、买方支付首付款

交接首付款有2种方式:

(1)自行交接:买方直接将房款交由卖方自由使用;

(2)银行托管:买方把首付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办理资金托管手续,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托管协议。

建议交易双方选择第2种方式。

4、评估

向评估公司递送材料,评估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出 评估报告。

5、批贷

在银行收到买卖双方全部材料和评估报告后,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可批准贷款、出具批贷通知函;在收到银行的批贷函后,通知买卖双方办理交税和过户手续。

6、交税和过户

交税过户要准备的资料:

卖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产权证原件到场,并准备原购房发票和契税票。如本人无法到场,需办理售房委托公证。

买方: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外地户口需带暂住证)到场;如本人无法到场,可手写委托书。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理完毕。

7、费用结清和物业交接

(1)费用的截止日期以交房为准。卖方结清物业费、供暖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水费(热水、 冷水、中水)、电费等所有费用;

(2)房屋交接,买卖双方清点家具家电,签署《物业确认书》;

(3)将卖方的公共维修基金收据更名到买方名下;

(4)提醒卖方将户口迁移出并配合买方迁入户口。

8、卖方收取房款

产权过户后买卖双方共同至银行签署解冻协议,并提供契税票和受理通知单,银行一般在当天解冻房款,最迟到次日,卖方可使用该笔款项

9、抵押登记

陪同买方领取新产权证,并陪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10、结单

到建委领取他项权利证送贷款银行,买方可到银行领取新产权证、借款合同。

公民要想办理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银行不会审批公民的按揭贷款申请。因此,购房者在购房时,不要轻易与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否则一旦贷款没下来,购房者所交付的定金将很有可能收不回。
相关内容:

·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分割过户是夫妻离婚后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都需要相关资料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1、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 2、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 3、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即爷爷、奶奶、母亲、妹妹和你均享有等份额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


·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
    我们知道公民可以在生前订立遗嘱来对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作出安排,我们称之为遗嘱继承,而要想之后遗嘱得到执行,那么就要保证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当然,不存在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话,此时可能有的人就不清楚该怎么办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办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
    如何立房产遗嘱给孩子应该怎么办理立遗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选择有效立遗嘱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父母想将房产留给子女,立遗嘱的方式具体如下:1、父母双方要将房产留给子女可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自行写下书面遗嘱或者由父母双方口述,见证人书写遗嘱内容,最后父母双方以及见证人均在该份遗嘱书签字,该份遗嘱就发生了法律效力。2、当然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最高。依据《中哈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都包含哪些内容?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商品房的需求量也是越来越大。房屋买卖对于大多数人都是大事,而一些房屋合同对房屋的具体细则都没有明确标注。这时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的协议作为平衡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的合同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此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和详细的范本。 购房补充协议怎么写? 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合同范本中需要...


·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既然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对于这部分房产只有经过夫妻共同同意之后,才能对房产进行处理。不过实践中经常出现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一方出售共同房产怎么办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房价过快增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过快增长
    上海作为特大城市,房价过快增长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话题,过快增长的房价给外地人定居上海增加了难度。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上海市陆续出台了一些购房政策,实行了严格的商品房限购政策。那么,上海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一、上海购房新政策有哪些具体内容?上海有关部门要求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


·一、新房产证有哪些?
    一、新房产证有哪些特点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可以公证到两孩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


·违建房屋补偿拆除有补偿吗
    没有。认定是违章建筑的,房屋所有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


·离婚房产按揭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按揭怎么分割?分割方式: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


·随着现在经济发展,楼价上涨了一波又一波,好多炒房的人在前期购
    随着现在经济发展,楼价上涨了一波又一波,好多炒房的人在前期购入了好多房子,实际生活中房子又是人们的刚需品,您在成家立业的时候基本上都会采购房产。您在购买不动产的时候,不动产税由谁交?不动产税的缴纳主体会不会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有不一样的规定呢?今天我们就这些问题一一说明。 一、不动产税基本概念 各国房地产保有税的名称不尽相同,有的称“不动产税”,如奥地利、波兰、荷属安的列斯;有的称“财产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