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卸货时跌伤时是工伤吗?

卸货时跌伤时是工伤吗?

一、卸货时跌伤时是工伤吗?

属于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员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基于实际的工伤形成原因来进行办理,我国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工伤的认定范围,只要在该范围内进行鉴定的,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


相关内容:

·如何理解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如何理解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决策必须通过集体议事的形式,使决策符合多数会员的共同意愿。任何违背工会会员共同意愿的支出决策,包括服从其他利益集团的需要而发生的基层工会经费支出,都可视为对会员共有财产权利的侵权,即使这部分支出的费用仍然用于工会会员,也是违反排他性属性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


·单位辞退住院员工合法吗?
    单位辞退住院员工合法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辞退。关于员工辞职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1、劳动合同...


·暑假工工作待遇最低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每当放暑假的时候都能够看到许多发传单或者在网吧中当网管的学生,这类人我们称之为暑假工。打暑假工在我们社会中也是司空见惯的现象,但是暑假工工作待遇有最低标准吗?这个恐怕许多人都不知道,我们通过收集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各位打暑假工的同学有所帮助。 一、暑假工: 1、“暑假工”是指,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在相关企业打工积攒经验,赚取薪资的特定群体。2、暑假期间,不少高校的学生并没有选择回到老家,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有效?
    在我们的工作中需要注意一些人身安全的问题,这是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的发生是比较频繁的,在工伤之后,就是进行工伤的鉴定,因此许多人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有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才能做完?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通知后,受伤的劳动者就要去指定的地方做劳动能力鉴定。做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在我国请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未成年人是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所以,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非常全面。目的就是希望未成年人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但是,现在社会上还是出现了很多的非法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出现。其中最为频繁的就是很多的企业和用人单位招收童工,国家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那么,在我国请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在我国请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非法雇佣童工,根据不同情况会有不同处罚。 国务院令第364号...


·一、被强迫签署的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责任吗?
    一、被强迫签署的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责任吗?被强迫签署的餐饮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责任,在自己被迫情况下签署的协议,属无效的合同,无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有关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装修工打短工受伤一般不算是工伤,因为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短期工和装修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调整,因此不能适用工伤赔偿,要根据民法通则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赔偿。最...


·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但凡是休建房屋的工程,都是需要需要砖砌的,而砖砌工程工程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一个工程的根基,故而一般来说,在制定砖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时,不仅需要以现有的规定为模板,更需要了解当前的地理形势,然后制定适宜的验收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一、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及主要机具 1.1材料准备 MU15粉煤灰砖、M10水泥砂浆、200或100厚蒸压加气混...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的格式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包括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 1.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 ①标题: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②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 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情况。 2.正文...


·15岁能找到什么工作?
    15岁能找到什么工作?15岁找不到工作。第十五条【禁用未成年人及例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吗?
    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吗? 一、股权转让需要工商登记 第一步,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第二步,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第三步,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一、试用期工伤事故赔偿以什么为标准 1、工伤赔偿同员工有没过试用期没有关系,只要等级相同,补偿金额是一样的; 2、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