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合作、平等友好、共同投资、共同受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在甲方所在地共同建造缸瓦厂。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制定本协议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的履行地点是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双方协商确定的出资情况如下:
1、甲方负责提供建设本瓦厂所需的全部土建工程(包括大窑及哈风、烘干洞及铁路、瓦机房、配电室、办公室、宿舍等),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该项费用是甲方的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建设本瓦厂所需场地租赁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金额: )。
甲方负责提供工厂用电源、水源、协商协调当地各种社会关系,保证工厂能够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外界非法干扰。该项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负责提供缸瓦厂所需全部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负责缸瓦厂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需的原材料、周转资金;负责提供生产所需的装载机一辆、变压器一台(型号315)、低压全部设备(包括配电盘、电缆等);乙方该项投资折合人民币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本条a项中的义务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完毕;乙方的义务于_________________履行完毕。
双方一致同意,各方投入的物权无论协议期间或协议期满,仍然由各方所有,但物权的行使需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经营的亏损。
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权益及其孳生物为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在本缸瓦厂偿还完建厂初期所借得周转金、预备下足够的生产资金(拾万元人民币左右)后,剩余利润一季度分配一次;当产生利润较大时,一月分配一次。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委托乙方代表投资人执行日常事务;
2、甲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报告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提供财务会计一名、收货人或发货人一名,乙方提供出纳一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并提供给投资人财务报表一份,做到账目清楚明白。其他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
4、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投资人承担;
5、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可以对乙方执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投资人共同决定;
7、下列事务必须经甲方同意:(1)转让投资于缸瓦厂权益;(2)以上权益对外出质;(3)更换甲方提供的管理人员;
8、在生产过程中,因一切不能避免的外界因素所引起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四条 投资人向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投资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本厂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擅自抽回出资额;
2、本厂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三十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双方协商同意,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五年。合作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合作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份,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综上所述,合伙制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比较涣散,在经营不善时候各方容易产生纠纷。这时一份内容完整、条款清晰的工厂合伙协议书对于解决矛盾是非常有用的,即便各方最终通过诉讼的渠道解决争议,其也是重要的证据。上文中的工厂合伙协议书范本包括了合伙人情况、出资比例、盈亏分担、权利及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总体还是不错的,您可以拿来当做参考。



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标准是什么?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确定、恢复以及解除,我们都是需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在进行恢复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式,但是,我们首先都是需要了解相关的限制条件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如何在满足条件的基础上,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进行恢复劳动关系。 仲裁恢复劳动关系的方法 现在很大一部分案件是由违法引发的,在处理此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时,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以及案件本身的情况选择恢复劳动...


·拖欠工程款起诉时间有多长?
    拖欠工程款起诉时间有多长? 一、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2年内起诉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在此有必要提...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


·没有工作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
    很多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费以及抚养权的问题是备受关注,不管结果如何双方都是有义务和责任抚养孩子的,但生活中不免出现很多特殊情况,比如说一方自身残疾、重病、失业、发生重大变故等等,那么没有工作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算?您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小孩抚养费标准一月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


·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两点:一是法律虽然没有明确劳动者在此情况下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二是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辞退员工不用补偿的情况是什么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有哪些规定
    如果职工在工作中死亡的话,经认定属于工亡的,则就要对死亡职工的家属作出赔偿,也就是作出工伤死亡赔偿金,那么这个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呢?毕竟死者的家属那么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怎样去分配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公民的生前财产,而是其死亡发生之后才产生的,则不是遗产。所以不可以当做遗产平均分配。并且由...


·在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
    辽宁省有很多重工业企业,在这些企业上班的职工,有时候会面临安全事故的威胁。职工一旦受伤,在得到治疗的同时,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按道理企业应该主动为职工申请,可是当企业怠慢处理的时候,就要职工本人申请。那么在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下面我们听听自己的看法。 一、辽宁工伤认定容易吗? 1、工伤职工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市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内容包含哪些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吉林省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劳动争议仲裁代表人制度有什么意义
    劳动争议仲裁代表人制度有什么意义 一、相关概念解释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其所作的裁决并不直接侵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不服裁决,依法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而,此处所说的诉讼为民事诉讼,劳动争议诉讼由法院民庭审理,适用民事诉讼...


·辞退员工怎么样可以不给经济补偿
    辞退员工怎么样可以不给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