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抵押的担保人有哪些

房产抵押的担保人有哪些风险?一、房产抵押是什么?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
二、房屋抵押贷款一定要担保人吗?
用房产证的抵押贷款是不需要有担保人。担保法规定,担保可以有保证、质押、抵押等形式,担保人只是其中的一个保证,质押一般适用于动产担保,抵押则适用于不动产担保。您已经用个人产权的房产证抵押了,就不需要担保人保证了。
但是如果您的担保金额不足借款额度,则不足部分可另由担保人保证。
三、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合同规定还款之日起,有效时间为一年.一年后以个人自己的意愿决定贷款的偿还。
综上所述,房产抵押的担保人不是必要的,他是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的,也就是说在房产担保过程中只要你的贷款不超过房子的价值,就不需要担保人,但是如果超过了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有担保人。而作为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责任,只要抵押人能自行还清借款就没有任何风险;而连带责任则可能需要直接承担还款责任,不管抵押人有没有能力还贷款。



相关内容: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根据调查研究,很多男性在婚后都是有出轨行为的,甚至还有的人居然背着自己的妻子私自买房赠小三。那日后如果妻子发现丈夫有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向小三要回房产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此,如果其中一...


·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
    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参与到买卖农村房屋的交易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我国就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有争议的,而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又决定了该交易能不能最终实现的问题。那么,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中国老百姓生活日渐富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名下拥有一套甚至更多的房产。同时也意味着房产合同纠纷也会相应的日渐增多。在购房者一方和售房者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后,其中房产违约金是约束双方的重要的一环,那么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又是多少呢?的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一是关于营业税税率为5%。对于不足5年的二手房对外销售时要征收相应的营业税,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时可以免征营业税;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进行征收营业税。二是关于契税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


·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很多父母都为子女购置房产,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有时候因为特殊原因,会引发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那么父母与子女之间发生房产纠纷应如何处理?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时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来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父母与子女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1、父母购置或建造的房屋,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如果父母生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人的,如房产证上或房屋管理机关的档案中有赠与的明确记载,或有购置人赠与房产的公证书,或有...


·一、父亲去逝有遗嘱继母能卖房吗?
    一、父亲去逝有遗嘱继母能卖房吗? 继承人持有死者合法遗嘱,可以由当事人持有死者遗嘱,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死者名义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住房所在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取得继承公证书之后,当事人再凭以上手续证件和继承公证书,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


·我国上海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一平?
    我国上海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一平? 上海的房价别说市区,就说是外环附近的,便宜的少说4万一平米,要买多少大的房子算算就知道了。1、 购买首套房贷款政策居民购买首套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5%。2、购买二套房贷款政策以下两种情况属于购买二套房:(1)在上海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2在上海市已拥有1套住房。上述两类购房者,购买普通自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


·公房在我国可以说是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了,如今虽然已经没有新修
    公房在我国可以说是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了,如今虽然已经没有新修建的公房,但之前遗留下来的公房却也不少。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房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但当事人之间却可以进行公房的交换。那一般不可售公房交换程序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可售公房交换程序有哪些 不可售公房差价交换使用时,各方承租人应填写《上海市不可售公有住房换购申请书》,并向出租人征询,出租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互换使用各...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我们都知道贷款房都会办理他项权证,因为只有办理他项权证银行才会放贷,只有等到贷款还清了,那么银行就会把他项权证退还给你,只要是房管局显示了他项权证已经被注销了,那么就代表着你的房子已不存在抵押了,那么房子的所有权就会属于你,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房管局显示他项权证已注销是不是代表房屋已不在抵押? 房屋抵押贷款的他项权证注销,那么相应的...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然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件,则该买卖就可能会认定为无效。那具体而言,在法律上,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哪些?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一)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


·房屋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房屋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另外,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