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讨债技巧有哪些

讨债技巧有哪些?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全达到的效果超乎你想象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是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原告方申请并在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对被告方的资产进行冻结并禁止转移的行为。债务追讨过程中,债务方常以没钱为由拖欠债务,如能将对方的资产冻结及控制,债权方谈判的筹码将大大增加。另外,将对方的银行账户等资产冻结后,还会给对方的经营和银行信誉造成重大影响。
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起诉前一定要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确保证据扎实充分
大多数人都知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只有证据充分才能胜诉获得法律的保护。对于债务纠纷,法院审查的核心是对债务的真实性。根据深圳各法院的司法审判经验,如民间借贷纠纷,若债务金额较大超过20万的,法院不但要求提供欠条还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还款记录等等证据,仅凭一张欠条是难以打赢官司的。如企业之间的货款纠纷,一般需要提供合同、采购订单、送货单、对账单、发票、还款记录等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法院需要原告提供原件予以核查,无法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传真件的法律效力也常常存在争议。因此在诉讼前,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对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对有证据缺陷的材料应当及时进行补正,不可贸然起诉,起诉后想对证据进行补正的难度就十分大了。
三、两年的诉讼时效不可超,过期诉讼将丧失胜诉权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均为两年,超过两年再起诉的,债务人庭审中提出诉讼时效过期的抗辩理由,债权方将丧失胜诉权。
但是如果您债务的诉讼时效过期,又想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的话,可以让对方重新写欠条或书写还款承诺,这样可以达到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效果。
四、如何确定起诉的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债务纠纷案件,除了双方有明确约定争议的管辖法院外,一般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确定管辖,即原告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是个人,可以到其户籍地或其经常居住地(即居住满一年以上)起诉。如被告户籍地为湖南,但来深圳工作已经超过一年,且主要资产及物业都在深圳,则可选择到深圳起诉更为有利。
五、罚息、违约金、利息不要少算
罚息、违约金、利息都是增加债务方违约成本的重要手段,一般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主张。如果合同无约定的,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主张利息;对于因买卖合同产生的货款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30%-150%主张利息。
六、如何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仅按现有公司资产对外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东及法定代表人的责任相互独立,不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常利用这一特点逃避债务,导致债权人赢了官司却无法执行。针对此类情形,在债务诉讼完毕后,可另行提起公司清算之诉,如有限责任公司拒绝清算、财务资料遗失或不齐全导致公司无法清算的,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恶意转移财产的,股东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在借钱之前就应考虑到之后讨债的需要,应当留足相关证据,如规范的欠条等,然后就是依照法律程序,施展讨债技巧,在老赖们转移资产之前,尽快申请资产保全,以争取主动。最后,网依然要再次重申,呼吁文明讨债,拒绝暴利催讨。



相关内容: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
    什么的借条法律没效情形有哪些?(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


·义务人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义务人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


·信托经理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
    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什么?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信托公司,不按照相关制度合理发放贷款,违规操作发放贷款,以至于贷款无法收回且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就会被定为信托公司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


·夫妻婚前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行使撤消权的条件: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和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借以逃避纳税义务并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2、撤消权诉讼管辖:税务机关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提起撤消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税务机关请求撤消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债权或者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纳税机关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消的,该行为自...


·遇到厂子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厂子欠钱不还怎么办?遇到厂子欠钱不还对方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遇到厂子等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2、向法院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3)债...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因为办理手续简便、快捷近年来成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比较常用的一种贷款担保方式,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法人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具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我们的一些简单介绍。 法人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 1、公司应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最新工商登记信息资料原件...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以物抵债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中国银行以物抵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银行债权应当首先考虑以货币形式受偿,从严控制以物抵债。债务人无货币清偿能力时,应当以拍卖、变卖抵押、质押财产或者其他财产所得清偿银行债务。财产暂时难以变现并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办理以物抵债。 第四条以物抵债工作,应当注意社会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第五条各级行有关部门应当合理...


·借条被改了还有用吗?
    关于借款尤其是民间私人借贷,大多数私人之间的借钱都是熟人之间的事。越是熟人借钱就应该越弄得越仔细越好。这就牵扯上借条的书写格式以及借条书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还包括借条出现问题了怎么办?今天的这个问题就是借条出现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首先先了解一下借条的作用以及书写借条时的规范:借条是借贷双方相互证明借款依据的合法证据,这里面牵扯到借款人,出借人,最好还有第三方证人。这样的借条更具有公证性和客观性。其...


·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什么?
    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什么?生产经营劣药被罚款规定是按照违法生产销售药品的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生产销售劣药和伪劣商品的处罚是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
    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意思 其实正规的网络借贷平台本质上也为您的生活提供了一种新兴的消费模式,是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良性运转的,但由于最近越来越多的因为网络借贷而引起的争议性事件,在我国多半普通老百姓的眼中看来只要一提到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对其都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可能除了大多年轻人群体以外,还有些人不太了解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意思? 一、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是什么意思? ...


·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一、民间借贷借条有什么内容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