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大学生医保政策有哪些

医保是一个保障我们的医疗的手段,我们在进行使用医保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条件的,为此,我国也是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来应对不同的人群使用医保。那么,大学生医保政策有哪些呢?在大学生使用医保的时候,都是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大学生医保政策有哪些

一、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性质

大学生医疗保险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是一项由政府、个人共同筹资,以住院为主统筹兼顾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72元/人/年

注:2016-2017年度大学生医保个人实际缴纳金额将有调整,具体缴费标准见新学年学杂费收取通知。

三、参保对象

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属于参保范围和对象。

四、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参保后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和住院医疗报销待遇。

五、缴费期限和保险有效期

缴费时间:入学报到时缴纳。保险有效期: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六、大学生怎样就医?

大学生在校医疗中心门诊就医,需持本人病历到校医疗中心就诊,治疗费和药费按学校规定的报销比例支付。

住院治疗,需凭本人身份证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出示身份证结账,医疗费按医保规定支付。如未使用身份证结账,住院费不予报销。

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七、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一个保险期内累计限额为13万元)

八、住院费用如何结算?

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持本人身份证在所就诊医院出院时直接结账。

九、异地就医管理

实习期间、寒暑假期间、休学期间,在学生实习地、户籍所在地住院治疗者,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在治疗结束的90日内,持病案首页、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长期和临时医嘱(使用体内置换材料或置换人工器官的,需提交发票复印件)、住院费用收据(原件)以及相关证明等资料,交至校医保办,由医保办将相关资料送医保中心给予现金报销。

大学生上学期间如要到异地住院治疗,需本人写申请、院系盖章后到校医保办,由医保办审批备案后方可住院。

注明:跨年度住院治疗者请将费用清单分开开具,年度时间为每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十、市定点医院

经由校医院首诊转出住院者,住院时除同济医院、协和医院外,其它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均为大学生医保定点医院。

十一、哪些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在国外、境外治疗的;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由他方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部分的;

(5)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十二、我校的医疗保险机构

由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宽(涉及校财务、人事、学工、及校医疗中心等),政策性强,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我校特成立"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委托校医疗中心管理,具体经办学生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宜。

十三、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与医保实行联合办公,一套信息资料共用,一站式理赔。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和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收据办理二次赔付手续;实行现金报销的,先由大学生医保基金支付,剩余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根据市医疗保险中心出具的大学生居民医保医疗费用分割单,办理二次赔付手续。

关于大学生医保政策,首先,大学生在使用医保的时候,如果是就诊,可以携带相关的证件到校医院进行就诊或者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另外,如果是自杀、自残的或者因违法犯罪行为所致伤病的,是无法使用医保进行报销医疗费用的,这些情况请注意。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医患官司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医患官司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 一、医患纠纷律师费用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


·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我们都知道,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医疗纠纷涉及的法律法规:1、首先是《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主要注意的点有:1、医务人员过错,必须向医院追讨赔偿;2、医疗机构有三项免责事由(患者不配合、抢救生命垂危已经尽力、当时医疗水平所限)。2、其次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十七条起到最后的那些...


·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你知道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吗?换句话说,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呢?其实,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非法行医行为都会构成非法行医罪。这就需要根据该罪的构成要件分析。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非法行医罪的概念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哪些一、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


·一、做完工伤鉴定后医疗报销吗?
    一、做完工伤鉴定后医疗报销吗? 1、做了伤残鉴定后,因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用,还是可以报销的。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先行处置: 1、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意见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2、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3、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者其他法定停尸场所;死者近亲属对死因有异议或者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的,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后按照...


·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近年来,医患矛盾已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但在当今社会还是有很多人将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混淆,这种情况的发生既不利于解决医患矛盾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为了加强您对二者的区分,下面就由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关于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一、医疗过失与医疗过错的概念(一)医疗过失的概念医疗过失是指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侵权。(二)...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如果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当事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如果不幸发生了医疗事故,当事人往往都会要求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鉴定就意味着会有鉴定费用的产生,你知道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来支付吗?下面,我们将为你做出解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


·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哪些因素
    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哪些因素 一、医疗事故赔偿考虑哪些因素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


·医院药械耗材行贿受贿案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医院药械耗材行贿受贿案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的等级分为了四级,其中每一级又可以具体分为一些小的等级,不同的等级下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三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