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任何购房者都不希望自己买到的房屋的质量有问题,所以当发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有些业主会不交物业费。那么,发现自己的房屋质量有问题的,此时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遇到这种情况又应该怎么进行处理?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质量有问题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案例回放:小王买的房子已入住半年,发现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卫生间渗水、墙面有裂缝、门窗歪斜。找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后,他们尽管多次对裂缝进行了修补,但渗水和门窗歪斜仍存在。对此,小王准备不支付物管公司的物业管理费。那么,小王的房屋质量有问题时,他可以因此不交物业费吗?
案例解答:入住时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业主不能以房子质量问题为理由,而不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法定义务。业主只要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就应交纳管理费。从法律上讲,不交纳管理费,不仅损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地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某业主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必须弄清楚“侵害方”是谁?房屋质量问题,是建房开发商的责任,物管公司则可协助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房屋或赔偿经济损失,或协助业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业主必须意识到维护合法权益必须用合法的方式、合法的手段来维护,法律不允许用非法的方式、非法的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
二、房屋质量有问题该怎么办?
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必须选择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不仅不能解决房屋质量问题,自己还会因此承担其他责任。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业主可以采取三种办法予以解决:
1、与开发商协商
因为房屋是从开发商手里买来的,所以开发商对房屋质量负有基本的担保责任。开发商必须保证房屋质量符合法律的规定,适合业主居住。因此,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后,业主应当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提供维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等。
2、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
如果在与开发商协商的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难以解决房屋质量问题,那么业主可以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质量监督部门会督促和要求开发商对房屋质量做出说明,并且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应的维修义务。
3、向法院起诉
业主也可以不经过协商和投诉的过程,或者在协商或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房屋质量问题属于违约责任,法律对房屋质量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房,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有的人在选购房屋的时候不仔细,等到实际交付房屋的时候才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关系业主的切身利益,业主在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后应当及时与开发商协商,力图通过协商妥善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当时,开发商常常财大气粗,对业主的要求置之不理。因此,业主应当尽早请律师帮助收集证据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在协商或者投诉无法解决纠纷时,向法院起诉解决房屋质量问题。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仲裁吗?
    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仲裁吗? 一、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仲裁吗? 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不受理社会保险补缴的问题,原因是社会保险的征缴是一种行政行为,不属于仲裁委的受理案件范围!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常规的做法是到社保局投诉让单位补缴,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公司补缴不了员工的社保,那么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赔偿损失! 关于社会保险,还有一个特别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


·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众所周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是要涉及到赔偿的,但是各地出台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都不一样,比如北京上海,地区不同赔偿标准也不相同。那么,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深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 深圳市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741.88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6727.68元; 农...


·一、轻微交通事故私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轻微交通事故私了流程是怎么样的? 1、互看证件。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没带驾驶证就是无证驾驶,这时不能轻易离开现场。 2、拍照取证。在车辆出现碰撞后,要及时用手机拍下相互碰撞的部位,注意要清晰的拍摄车牌号码,这很重要。此外,如果你够细心还应该拍下车辆识别代码,更保险一些。 3、看车辆保险标志。正常的车辆...


·202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的...


·如今市面上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商品房、二手
    如今市面上可以正常交易的房屋种类比较多,就包括了商品房、二手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等,针对不同的房屋虽然在需要购房者注意的环节上面不同,但至少可以肯定都是有需要注意的地方。那究竟买房注意的环节包括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注意的环节有哪些 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鱼龙混杂,老百姓购房需处处提防陷阱,开发商挖空心思玩弄文字游戏,为的是在购房合同约定中争取主动。因此,买房就需要格外小心。...


·交通事故对方重伤不结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重伤不结案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受伤方迟迟不愿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结案,公安机关不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若是交通事故本身并不满足结案要求,后期可能会被法院通知参加开庭。一旦法院受理交通事故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内结案。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醉驾机动车的
    醉驾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因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要适当从重处罚;如果因重伤致残的,则应按交通肇事罪进行量刑,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交通事故大声的频率也在不断的上升,发生交通事故后,这个时候进行相应的赔偿就是在所难免的了。那么究竟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了解详情。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交通事故如果不小心造成了人员受伤的话,那么在处理的过程中就需要对伤者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


·行人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行人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一、行人逆行撞车交通事故怎么判定 行人逆行撞车交通事故行人要付主要责任,但是车主还是要赔偿,因为有保险,保险公司会赔付。不过主要看交警大队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认定: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未履行责任怎办 生效的法律判决、裁定、调解...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的确定 一、二手车买卖合同管辖规定 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商品房交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