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一、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有哪些
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简称D/P)是指被委托的代收行必须在进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的一种托收方式。付款交单的特点是先付款后交单,付款人付款之前,出口商仍然掌握对货物的支配权,因此出口商风险较小。根据托收汇票付款期限的不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和远期之分。
1、即期付款单。即期付款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称D/P AT 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即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汇票;
⑤进口人付款赎单,提取货物;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托收完毕。
2、远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远期付款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发运货物后,缮制有关单据,开立远期汇票交付托收行办理远期付款托收;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托收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把汇票交转代收行;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次提示汇票,进口人付清货款换取单据;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托收行;
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将货款交给出口人,远期付款托收即告完毕。
二、承兑交单
承兑交单方式(DOCUMENT AGAINST ACCEPTANCE):俗称D/A,代收银行在进口商承兑远期汇票后向其交付单据的一种方式。它适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这种方式因为出口商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就不能控制单据而风险较大,承兑的期限越长,风险越大。在实际出口业务中,应避免或者严格控制采用承兑交单方式,在不得不使用承兑交单方式时(如推销滞销产品或产品竞争力较差等情况),也应尽可能缩短承兑的期限。
①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采用承兑交单方式结算货款;
②出口人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付托收行;
③托收行把托收委托书及单据交给代收行;
④代收行向进口人提示远期汇票,进口人承兑后取得货运单据提货;
⑤汇票到期日代收行再度提示汇票,进口人支付货款;
⑥代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托收行;⑦托收行扣除有关费用及报酬后把货款交给出口人,承兑交单托收完毕。
三、凭其他条件交单
凭本票交单、凭付款承诺书交单、凭签字的信托收据交单等。
综上所诉,关于跟单托收的交单条件,主要有以上三种类型的交单条件。总而言之,跟单托收对出口商不利,对进口商有利。对出口商而言,最理想的是即期付款交单,其次是远期付款交单,最后是承兑交单,而对进口商来讲则刚好相反,最理想的是承兑交单,其次是远期付款交单,最后是即期付款交单。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赔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赔哪些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人伤交通事故保险不赔的项目情况有哪些 1...


·买房子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子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2、分清订金与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因此并不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
    一、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什么?客车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失数额规定是而且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以及侵害的手段和他所造成的行为的结果来进行一个确定。根据现有司法解释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残疾(经伤残鉴定为十到一级)或者死亡的,赔偿权利人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院都会酌情判决;对于交通事故致人伤害(尚不够残疾)的,法院原则上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如果赔偿权利人为老年人、残疾人、婴幼儿或孕妇等特...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二、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赔偿?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


·机动车交强险最多2023赔偿吗
    机动车交强险最多赔偿吗机动车交强险最多赔偿110,000元人民币。根据公布交强责任险额度进行调整方案,在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方面,死亡伤残的赔付高达11万元,医疗费用的赔付限度在1万元左右。财产损失县额度为2千人民币。费率方面,是根据车型的进行下调的,而下调的幅度从5%到29%不等,平均幅度在10%左右。二、交强险的赔偿程序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


·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一、交通事故车主责任认定书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


·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购车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车辆信息详细标明签订买车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汽车标识号码、发动机号码、汽车代码(车架号)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车辆主要配置、颜色(具体到座椅颜色)、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裸车价或是包牌价),付款方式和期限。2、细节要多多注意消费者签约时要特别注意体现经销商合同责...


·车库当住宅出租了能起诉吗?
    车库当住宅出租了能起诉吗?可以起诉,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禁止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业主擅自将原本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用于居住的行为,已经改变了车库的用途。此外,将车库如果住户居住时私拉乱接水电、污水管线,操作不规范,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一、车辆质押权人能否出卖车辆? 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出质人将车辆出卖的风险在法律程序上来看,操作起来不存在任何障碍。 若质押合同未到期,而债权人将质押物卖给第三人。现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而发生了纠纷。那么现在质押物应该归谁?关键要...


·交通事故人伤对方要求给钱合理吗?
    交通事故人伤对方要求给钱合理吗 合理的。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19条 (三)标准:...


·道路交通损伤治疗期限是多久
    道路交通损伤治疗期限是多久需要依据受伤情况和治疗情况来确定。对于医疗期期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是多久?1、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自行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事件概括: 年 月 日 时 分, 驾驶 车(牌照号 )由 行至 公路 公里处时,与前面正常行驶的 车(牌照号 )相撞,造成 当场死亡。现 (甲方)与 (乙方)就 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