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一、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二、房产纠纷解决途径是什么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事实上,在解决房产纠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解决起来也比较复杂,而具体可供当事人选择的房产纠纷的解决途径还是比较多的,就包括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当事人在进行选择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自身实际情况,而不能太盲目。



相关内容: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什么商品房不可以过户 一、哪些商品房不能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导致在实践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交易过户过程及其复杂。如卖方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卖方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 办理商品房的交易过户手续从法律规定及行政规定来看,都是最简单的,但经济活动...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补办的过程如下:1、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2、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登记结婚后买的房子归谁 婚后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应该是写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正常情况,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只写男方或女方名字,如果写名字一方有一个人出资的证据,就可以判为男方或女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
    房屋出租人在遇到如果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时,或者就算房屋租赁协议未到期,但是由于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比较大房屋成本比较高时是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也可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其中的一部分出租房屋。再者,如果房屋被租人已经另有住房,而导致承租房屋长期闲置或者在房屋出租人故意将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并且拒绝修复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且收回房屋。1、而如果房屋承租人在上面所述情形中不同意出租人提...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即离婚的双方都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的离婚后的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的双方凭着以下这些材料到当地的房产交易核心进行办理:1.本人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2.夫妻的离婚协议书,此离婚协议书必须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或者民政档案部门的印章;3.离婚证还有能够说明属婚后的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4.房屋产权变更的登记申请表;5.包括房屋共有权证的房屋所有权证,然后到当地的...


·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由于一手房的价格畸高,而二手房的价格相对低了很多,因此,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买卖大多数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但是一些黑心的中介会设定各种各样的购房陷阱。具体来说,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本文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陷阱都有哪些 (1)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 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钩,等买主或承租者看了房交了佣金甚...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
    离婚起诉后房屋增值如何分割?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苏州郭巷房产纠纷律师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


·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的积蓄只够付房价的首付,因此,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具体来说,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人们一般都是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如果购房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 1、两方签定房屋(或预售房)买卖合同,当然,这只是意向性合同,也不要交首期,...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分析
    在常见的农村房屋买卖纠纷中,不少都是由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产生的,而且关于这个问题产生的纠纷也是有很多典型性案例的。农村房屋因为宅基地使用权的问题会出现很多的问题,而且都属于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那么有哪些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例呢? [案情介绍] 原告___系___某村村民,原在村里拥有房屋一套,并拥有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___年,上述房屋以三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城里的___,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进...


·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
    一,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房本抵押登记去哪里办2023
    房产抵押在哪里部门办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