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患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重庆医患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有关重庆医疗事故律师服务收费指导的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重庆市律师行业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条 以下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案件;
(二)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请求基于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
(三)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
第四条 除实行政府指导价外的律师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考虑经营成本、资信水平、法律事务难易程度、律师执业经验,以及律师可能承担的工作量、风险和责任等因素制定本所的收费指南(或办法),并根据收费指南与委托人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律师服务费(律师费)。
第三章收费方式
第五条律师费采取固定收费、部分风险收费(部分固定收费加风险收费)、全风险收费(无固定收费的完全风险收费)或计时收费方式。
第六条固定收费的,律师费可以单独或综合使用按件计费和按标的额比例计费。按件计费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或涉及财产关系但无需根据标的额收费的律师服务。按标的额比例计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服务,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算应收律师费。
第七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除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外,原则上都可以采取部分风险收费或全风险收费方式。风险收费是指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的结果符合双方约定的付费条件时,委托人按约定结算付清律师费及相关费用。具体付费条件,根据实现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目标的难易、律师工作内容的多少等情况,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或仲裁案件的,风险收费的比例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争议标的额的5%,不得高于争议标的额的30%。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非诉讼业务,以及经双方认可的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或仲裁案件,不受此限制。
第八条计时收费方式适用于所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计时收费的,律师计时费率为每小时300~4000元,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执业年限、资历、经验等确定。委托人根据律师事务所事先公布的律师计时费率(计时单价),按照律师提供的有效工作时间据实结算。有效工作时间指律师直接用于法律服务的实际时间,包括法律检索、研讨、咨询、协商、文件起草、调查、谈判等工作在内。律师代理或办理法律事务在路途发生的时间减半计算,但每天最高不超过六小时。两名或两名以上律师承办业务的分别计费。律师事务所可以要求委托人事先预付一定金额的律师费。
第九条律师代理民事或行政诉讼案件,以每一审理阶段(一审、二审、执行、申诉或再审)为一件计算。代理仲裁案件,以仲裁裁决作出(不包括执行,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为一件计算,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约定连续代理或合并计算的,从其约定。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律师代理本诉或本请求的同时代理反诉或反请求的,另行增加计费,但应按代理一个审理阶段的标准酌减收费。
第四章代理诉讼案件
第十条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30,000元/件,每件不低于5,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进计费: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例
10万元以下部分5%~6%(不低于5,000元)
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4%~5%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 3%~4%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 2%~3%
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 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1%
(三)单独代理申诉、再审、执行或不予执行的,按本条第(二)项标准计费。同一律师事务所连续代理同一案件不同审理阶段的,可按下浮不超过30%执行。
第十一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20,000元/件,每件不低于5,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第十条第(二)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代理仲裁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0,000~60,000元/件,每件不低于10,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第十条第(二)项标准的1~3倍执行。
(三)单独代理执行、申请不予执行、撤销仲裁裁决的,按第十条第(二)项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
(一)涉外及涉港、澳、台案件,按第十条第(二)项标准上浮10%~30%,或参照涉外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标准执行。如需要律师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可上浮50%~80%执行。
(二)代理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可以按第十条第(二)项标准的1~3倍执行。
一般来说律师的收费都是没有直接明码标价的,都是需要根据当前个人的情况以及复杂程度还有涉及的方面来计算的,重庆医患纠纷律师收费也会很大的差别,而且不同的律师不同的地区收费也是不同的,所以这些事件如果能够个人协商处理的话,最好还是通过双方的调节来解决这些问题,以免大动干戈。
相关内容:
·医患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几种
医患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几种 一、医患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几种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
一是自行协商
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二是行政解决
根据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
·医患解决纠纷途径有哪些?
近年来,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医患矛盾频繁出现,病人不相信医生,医生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救死扶伤,是产生医患矛盾的两个最主要原因。但是我们不能放任这些矛盾的扩大,而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来促进医患解决纠纷。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产生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或患者单方面不满引起的。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在发生伤害事件后,受伤人员一般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伤害鉴定,已确定相关等级。因为相关文件较少用到,很多人对于法医的鉴定标准不是很清楚。那么,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医疗责任事故罪应如何认定?
一般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如果造成的当事人死亡或者是受到严重伤害的,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医疗事故罪应该如何来进行认定?下面,就简要讲述一下有关医疗事故罪怎么认定的具体问题。
医疗事故罪的认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
·民营医院劳动关系怎么解除?
民营医院是指由民间出资成立的医院。民营医院属于企业的一种,在医院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与医院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建立 ,也可以解除,那民营医院劳动关系怎么解除?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整理了以下几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相信阅读之后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
(一) 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
·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在因公受伤后,短时间内无法痊愈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住院治疗,用人单位在确认该职工确实是由于公务受伤,且需要治疗的,必须批准其带薪养伤。那么,根据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的规定,职工的医疗期最长可以是多长呢?一、职工工伤医疗期鉴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挂号费 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一、出了医疗事故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
·医疗纠纷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医疗纠纷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一、答辩状:
1、所谓答辩状,就是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答辩状分刑事答辩状和民事答辩状,它是与诉状和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由首...
·医疗事故误工费儿童怎样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误工费儿童怎样进行赔偿?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开票?
一、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业执照的名称不一致如何开票?
严格意义上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标注的名称开票,但在实际运行中对于有限公司型的医疗机构,也可以按照营业执照上所标注的名称开票,但必须核实确定属于同一家单位(有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有标注第二名称的那是最好),并与公章名称一致。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1、《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取得《医...
·一、劳动法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劳动法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吗?
该职工的法定医疗期满之后,如果患病离岗之后身体状况需要治疗,仍不能够返回原职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该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