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法人和股东后地税怎么办理 变更法人和股东后地税怎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二、公司变更股东流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是有的夫妻常年居住在异地生活工作,感情不和离婚时,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异地离婚手续 在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
·国家征收土地怎么计算公式的? 国家征收土地需要向被征收土地的土地使用人给予一定的赔偿,赔偿的内容包括像土地、青苗、附着物等东西的赔偿。所以这个就涉及到不同的赔偿标准以及赔偿的计算公式不同。那么国家征收土地怎么计算公式的?具体往下了解看看计算式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怎么计算公式的?征地补偿计算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
·土地使用证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证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土地是使用证不仅仅是一种证件,更是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一定面积土地的依据,在该土地被拆迁或者征用时也可以凭借该证件领到相应的补偿款,所以土地使用证的用途是很大的。那么土地使用证办理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办理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一、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一、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2、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
·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一、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西北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86850元/亩;旱地/园地:4342...
·农村宅基地继承费用是多少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费用是多少? 宅基地是集体财产,不能继承,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继承自建房不需要交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 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行吗,有怎样的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一、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 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当然是不可能一样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铁路工程施工期间临时用地制定出逐年补偿的具体标准。标准为占用...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您都知道国家的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如果是农村的额土地的话就是归集体所有了。如果想要使用土地的话就应该具有土地使用权。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有不同的方式,其中的一种方式就是划拨土地使用权,很多人估计并不是很了解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程序 (1)用地单位需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向市国土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及有关文件材料。(2)土地利...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在我们国家,土地的所有权只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因为某种原因将土地权转让,而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国家也是有规定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对于这个问题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整理资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出让土地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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