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员工和企业签合同都有一个确定的期限 一般员工和企业签合同都有一个确定的期限,如果员工在这企业工作的比较满意,那可能就会在原来的合同到期后,还会在与这家企业再签订合同,称之为续签。现在我们就来给您讲讲劳动合同到期什么时候续签呢? 劳动合同到期在什么时候续签?一个月之内。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
·工作中站的太久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站的太久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就要经过认定了之后才能确定。根据1996年8月原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 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扣工资吗?用人单位在国庆节放假不能扣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二、公司违法扣工资怎么办?劳动者如果被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后,可以向...
·工厂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其实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自己和用人单位还处于一个试用期的状态下,一般很少有用人单位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过也可能有一些正规的厂家,在员工试用期之内就会和员工签订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确保厂家和劳动者的一些基本利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厂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工厂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是什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 国企保留劳动关系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工程质量检举、控告、投诉制度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的勘察和设计单位的要求是必须具有相关的资格条件、按照国家相关的工程建设的标准对工程进行勘察和设计、勘察单位所提供的工程的数据必须真实,设计单位的设计不仅要符合国家的要求,而且还要注明起所选择的材料和配件的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施工单位的总要求是其...
·工伤导致四个手指断了能赔多少? 工伤导致四个手指断了能赔多少?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做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可争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和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诸多项目,各项计算方法不同,可在律师下确定项目和金额。根据你目前的描述属于劳动争议,伤残等级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你应当尽快到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
·工地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地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工地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发生死亡事故之后计算赔偿金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赔偿金按照统筹地区的标准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二、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可以拿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解除怎么可以拿到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失业金吗? 这种情形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您的情形属于上述第二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的含义参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