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是什么企业的破产制度一定有三种,分别是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这三种制度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他们的优势与劣势也是不同的。企业破产是一件比较重大的事,不是宣布破产就可以完成的,还要进行后续的归整工作。那么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的概念分别 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重整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三、破产和解
产和解是指具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在法院许可后,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法院认可后终止破产程序,从而预防企业破产的法律制度。破产和解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进入破产程序之前的和解和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和解。
四、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适用条件的区别
(一)能够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必须是债务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有两种: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而无论该等债务是否到期;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满足上述情形之一的,即可被认定为出现了破产原因。破产原因并不论债务人是否经营盈亏,只问能否偿还债务,譬如本身经营并不亏损,但却因不适当地承担了担保责任而被宣告破产。(二)对破产和解来说,程序启动的条件与破产清算程序启动的条件是一致的,亦即出现了破产原因。
五、破产和解与破产清算申请范围的区别
(一)破产清算申请人可以是债务人和债权人。此外,对于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金融机构具有破产原因的,国务院相应的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亦可以提出破产清算。(二)破产和解申请人仅限于债务人。也就是说,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具备破产原因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而不能提起破产和解,至于债务人为了避免被宣告破产,可以向债权人提出破产和解的请求。破产清算就是企业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企业的清算工作,对企业的财产进行评估及处理。财产重整就是指可能破产但具有再生可能的企业的制度。企业和解就是指破产的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延期清偿债务。



相关内容:

·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
    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对于企业而言是截然不同的清算方式,其中因破产清算是企业申请破产后由清算组介入而清算,所以二者在清算时会计处理也是大有不同。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二者到底都有哪些不同。破产清算与非破产清算有哪些区别(一)区别一:关于破产企业对外担保的会计处理《破产规定》第23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


·装修公司破产后可以申请更名吗?
    法律未规定装修公司破产后是否可以申请更名。从原则上看,破产企业所能承担的任务是非常有限的,不能轻易改变其名称。自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所保管有的财产、印章、书籍、文件和其他材料;(二)按照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开展工作,如实回答查询问题;(三)参加债权人会议,如实回答债权人的查询;(四)所有人不得私自离开居住地;(五)不得任命其他企业的新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破产清算: 依据《公司法》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2、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等等, 作了一名员工或公司股东,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和程序等问题,也就可以很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 一、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哪些事情 企业经营不善就会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收入不抵支出自然会导致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进行的重要程序就是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来说破产清算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都会非常重视,但是对于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人却不了解,那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有什么呢? 非破产清算期间需要做的事情 一、设立清算组 一般情况下,公司自行清算时,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最新公...


·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 在生活中一个公司或者个体在有些不得已
    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 在生活中一个公司或者个体在有些不得已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破产的,但是毕竟申请破产是一件很大的事情,提交申请后考虑到利害关系又想撤销的也有很多,那么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呢?破产案件又是如何受理的呢?我们马上给您介绍。 一、破产申请案件能否撤销 依照本法的规定,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并未开始,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以后,破产程序才开始。因此,本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受...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您的支付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从有了类似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网络购物,还是实体店消费都方便许多。便利的背后支付流程到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资料。 一、第三方支付流程 1、网上消费者浏览检索商户网页。 2、网上消费者在商户网站下订单。 3、网上消费者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链接到...


·一、企业破产法第21条的法律适用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法第21条的法律适用是什么?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释义】 本条是关于破产申请受理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管辖的规定。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问题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特殊情况下,针对不同的案件,还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票据支付地...


·宣告破产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nb...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的时候是否需要清算? 一、抵押财产在破产清算是否需要清算? 抵押品、留置物、出置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


·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
    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公司以及企业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它的经营管理如果稍有不慎,就会造成“资不抵债”的情况,只能走到破产的地步。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满足特定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清算。这是出于对于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若开发商申请破产清算需要哪些程序呢? 一、相关概念介绍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 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 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以,在企业重整的各方利益搏弈中,金融债权往往被放于劣势地位,充当了挽救企业危机的牺牲者,银行债权损失无法避免。企业重整价值仅略高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