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社会进步的今天,许多城市要发展就要重修修建建筑物,这样才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修建建筑物肯定会用到土地,如果修建建筑物用到了公民的土地,国家是会进行补偿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商丘市睢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压煤村庄搬迁补偿

1、房屋搬迁实行据实补偿办法,补偿标准按附件1执行。

2、院内附属物,如:马鞍过底、墙头、厕所、简易棚、猪圈、地平、树木、压井等附属物按房屋补偿款的20%进行补偿。

3、原村集体设施,如村室、学校、卫生所、敬老院等按现行价格另行补偿。

4、砖窑、水井、水渠、坟等的补偿标准按附件2执行。

5、树木补偿标准按附件3执行。

二、公益设施费

按搬迁补偿费的15%支付给集体,用于新村址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公共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 新村址外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建设由煤矿企业负责至新村址。

三、青苗补偿费 ?


因土地沉陷造成绝收的,每年每亩补偿1237元。已沉陷仍能耕种的,不耕种不予补偿;已耕作下种的,按年产值的80%补偿;已耕作未下种的,按年产值的60%补偿。 造成果园、鱼塘等其它土地沉陷的,补偿费应根据其实际年产值和损失程度,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确定。

四、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的补偿

(一)因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的,按损坏程度分为A1、A2、B、C、D1、D2六个等级。暂没能搬迁的村庄,搬迁前根据村民房屋实际损坏间数,按照这六个级别分别给予不同的补偿。

1、A1、A2、B、C四个级别尽管房屋已损坏,但维修后仍可居住。A1级每年每间补偿40元,A2级每年每间补偿60元,B级每年每间补偿80元,C级每年每间补偿120元,用于房屋维修。

2、D1、D2级属于危房,已无法居住。主房每间每年补偿300元,配房每间每年补偿180元,用于村民临时急搬费用,让村民搭建临时房或在外租房。

3、房屋自损坏至搬迁期间,每年由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村民房屋损坏程度鉴定一次。损坏级别没有变化的,按原鉴定级别补偿;损坏级别加重的,按新的鉴定级别补偿。期间,如村民的房屋突然变成D级危房,由政府及时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鉴定,按新的鉴定级别补偿。

(二)因沉陷造成村民房屋损坏,但该村庄不需要搬迁的,按房屋损坏的级别一次性支付补偿费。A1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5%执行;A2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15%执行;B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30%执行;C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65%执行;D1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85%执行;D2级的按附表1房屋搬迁补偿标准的全额执行。

五、集体或个人创办的企业的补偿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新建重置价格的80%补偿,对于下达搬迁通知后又新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六、果园的补偿 ?


苹果、梨、杏、枣、石榴、核桃、柿、桃等果木,每亩栽培20棵以下的,按附表3零星棵树补偿标准补偿;连片每亩超过20棵的果园按亩补偿,1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元,2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000元,3年树龄的每亩补偿1500元,4年树龄的每亩补偿2000元,5年树龄的每亩补偿3000元,6年树龄的每亩补偿4000元,7年树龄的每亩补偿5000元,8年以上树龄的(含8年)每亩补偿8000元;连片成亩的葡萄园,参照此果园补偿标准执行。计算年限以果树移植后的实际年限为准。

七、新村址及老庄盘土地补偿


搬迁沉陷村庄占用的新村址,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的征地价格,将征地款全额支付到政府,由政府负责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如原老庄盘面积大于新村址面积,多余面积由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征地价格补偿给村民;如老庄盘面积小于新村址面积,扣除原村民相应耕地面积的补偿。

八、沉陷土地的复垦 ?


1、沉陷深度不超过1.5米的,原则上由企业复垦,企业不复垦的交由政府组织复垦,煤矿企业交纳复垦费,其标准是:沉陷深度在0.5米以内的,每平方米6元;深度在0.5-1米的,每平方米8元;深度在1-1.5米的,每平方米10元。

2、沉陷深度超过1.5米的由煤矿企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永城市制定的技术标准复垦,如不能复垦,由企业出资征用。政府负责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将集体农用地征为国有农用地。征用后的沉陷土地,由政府负责复垦,煤矿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相应的土地复垦费用。

3、复垦后的耕地,经验收合格的交原村民使用,考虑土地肥力恢复因素,企业应继续补偿二年的青苗补偿费。 4、复垦取土形成的池塘,由企业按照略低于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一次性补偿后,交原村民使用。

九、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 ?


参照征地管理费的收取标准,按村庄搬迁补偿、青苗补偿、征地补偿等实际补偿数额,煤矿企业向政府交纳3%的管理费和2%的不可预见费。

十、其它事项

1、本办法发布前,已支付搬迁补偿资金暂没搬迁的自然村,遗留的问题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解决。

2、确实迁建不起新房的特殊困难户,由永城市政府与煤矿企业协商予以适当补贴。 3、根据物价变动指数,补偿标准每年作一次相应的调整。

4、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我们在征地的时候可以跟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赔偿金额,若是协商不满意的,可以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上级政府会做出相应的处理。赔偿的款项有很多,我们在看赔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必要可以让律师帮忙审查。


相关内容: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
    出租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租,分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具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同时,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证,即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必须是一致的。3、土地使...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
    醉驾不论在何地都是违法行为,区别在于各地在鉴定是否醉驾时的时间和具体的惩处不同。醉驾当场被交警部门抓获之后,需要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达到醉驾标准之后交警会将醉驾人约束至酒醒并扣眼他们的车辆和驾驶证,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后再做出决断,在西安醉驾多久出结果? 一、在西安醉驾多久出结果? 涉及酒驾或醉驾被交警部门采血样送检的,送检、鉴定和结论送达时限均一样,按规定,交警部门采血样到送检最多应在三天之内完...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一、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合理吗?   村里征地不给货币补偿,而是给换成自留地是不合理的,对农村土地征收的,征收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全体成员所有的,由集体村民决定征地补偿怎么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
    土地使用70年后房屋及其土地究竟归谁房地产可谓是现在的大热的问题,可能想要真正拥有一套房子,可能会花上很多人一辈子去实现。那么到了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那套房子还是否是属于业主本身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究竟土地使用70年后我们的房子会怎么样,毕竟一套房子来之不易,那么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番。 一、70年房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呢?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
    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由于个人原因或是其他原因,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能随意转让,必须要符合规定。而且其中也存在一些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情况,那么你知道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有哪些规定吗?有什么限制条件呢?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土地使用权禁止转让的条件: ? ?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


·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出现纠纷怎么办?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2023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现在一些基础建设项目会占用到农村土地,比如修建高铁、水库等。涉及到的村民会搬迁,并且失去了耕种多年的土地。为此,政府为了保障其生活不受影响,会支付一笔征地补偿款。这是村民最关心的事情,毕竟涉及到自身的切身利益。那么,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征地补偿最新政策是什么? 全面实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可以补交出让金继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


·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农村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 1、申请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 在我国,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公民可以拥有使用权。但是在进行土地使用的时候,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公民如果在使用土地的时候,违反了相关规定,就会受到法律惩罚,有时会被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有关内容是哪些? 一、概念及适用依据 1.概念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对案...


·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
    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现实中,您获得土地实际上就是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农村的土地种类比较多,土地使用权的获得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来的,但是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任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都少不了缴纳土地使用税的,符合减免规定的除外。但是土地使用税到底是怎么收取的,可以到下文进行深入了解。一、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


·离婚可以在登记地法院起诉吗
    一般情况下提起离婚诉讼是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的。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