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
现代社会,土地仍然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利用好土地,改革土地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评估,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评估是有几种方法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市场法

(一)市场法及其适用条件

市场法也称市场比较法,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二)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

1、 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

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

(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

(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

(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

(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

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

(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

(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

(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

(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

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

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中位数法或众数法处理。

二、收益法

(一)收益法的应用形式

土地使用权评估中的收益法,亦称收益还原法,是指通过预测土地未来产生的预期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将预期收益折算为现值之和,从而确定土地评估值的方法。

(二)土地收益额及其估算

实际收益是指在现状下实际获得的收益,实际收益一般来说不能用于评估,因为个别人或个别企业的经营能力等对实际收益的影响较大。

客观收益是排除了实际收益中属于特殊的、偶然的因素后所得到的一般正常收益,客观收益才能作为评估的依据。

土地收益包括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计算收益时不仅要包括有形收益,还要包括无形收益。

土地收益通常是通过土地的具体使用,以房地合一的形式获得的。

以房地产出租为例,求取土地纯收益时,通常按下列步骤进行:

1、计算总收入。

2、求取总费用。(此处不包括利息)

3、求取总收益。

4、确定房屋纯收益。房屋现值=房屋重置全价-年贬值额×已使用年数

5、求取土地纯收益。

(三)土地还原利率及其估算

土地还原利率实际上是土地投资报酬率。

1、利用收益还原法公式,通过搜集市场上相同或相似的土地纯收益、价格等资料,反推算出还原利率。

2、通过完全利率(无风险收益率)加上风险险调整值(风险收益率)的方法求取还原利率。

还原利率=安全利率 风险调整值

3、各种投资及其风险、收益率排序插入法。

(四)土地收益年限及其测算

土地收益年限是指待估土地从评估时点开始,其收益能力延续的时间长度,通常以年为单位。

土地的收益年限一般是以其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获取。
包括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其实也就是市场比较法,通过比较来评估。收益法,顾名思义也就是通过观察收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如果您对于土地使用权评估公式的方法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相关内容:

·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最长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最长是多久?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


·怀化市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怀化市征地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国现在正在加速城市化进程,同时为了改善民生,给人民提供更舒适的居住环境,进行了很多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在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进程中,不免会有拆迁问题,同时,国家在进行城市建设时,也会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对这些征收的土地会进行补偿,那么,以怀化市为例,怀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西河镇、蒙山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874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0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522元/亩到14088元/亩之间。 新圩镇、文圩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794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379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449元/亩到13798元/亩...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在当今中国这个社会,最保值和最值钱的在大多数人眼中就是房子了,说到房子这里必不可谈的就是一个土地的使用权了,那有些人签订了土地流转的合同,可是是不是合理合法会生效了,这里法律我们就带您来了解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流转土地合同生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征地拆迁对耕地补偿款是多少?
    征地拆迁对耕地补偿款是多少?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


·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宜兴市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


·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们国家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制度,那么企业和个人申请使用土地时,也要按照规定及时的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土地是集体土地或者是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等情况都不会过户。一、土地使用证没过户的情况情况一,土地是集体土地,就是农村的房屋,土地是宅基地证,绿色土地证的那种。如果是这种情况,是不能过户。情况二,历史...


·苏州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
     苏州作为江苏经济发展的排头兵,对于江苏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区域经济的形成也有着不小的推动,但是在新的发展时期,苏州与全国其他各地的发展也存在相同的境遇,那就是土地资源的短缺,解决的办法就是征地重新规划,那么,苏州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呢? 苏州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我国公民在使用国有土地资源的时候,只需要向国家交纳少部分的税费就可以依法使用了。但是相反,如果公民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后,政府、单位要使用我国公民的土地的话,这个时候政府给我国公民发放的补偿费用就非常多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补偿费是什么意思? 用地单位或者企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部队是每个国家都必须拥有的一种资源而必然会占据一定的土地面积用来日常的运营,但是国家在将土地分配给军队之后就几乎把处理的权利交给了部队本身,所以如果部队需要可能会想要转让使用权。那么, 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一、部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否转让? 按照《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军队空余土地转让应当上报总后勤部审批,未经总后勤部批准并确认许可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


·北京机场征地补偿每亩怎么计算?
    随着我们国家社会的进步发展,一些土地会用来被占用,就比如建设机场,那么北京机场征地补偿每亩怎么计算?根据我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机场的相关征地补偿应该按照每亩年产值的六倍来计算来赔偿。具体的我们往下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