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附件有什么?

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附件有什么?

在工程建设中,很多时候都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约定好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一般都是约定工程建设达到某一个阶段就可以支付一部分的工程款,只要完成约定的工程工作就可以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然后根据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的内容支付工程款项,除此之外,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时还需要一些附件。

一、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的附件有

1、用于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时,施工合同中有关规定的说明;

2、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已经核准的工程量清单,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报告、款额计算和其他有关的资料;

3、在申请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时:竣工结算资料、竣工结算协议书;

4、在申请工程变更费用支付时:工程变更单及有关资料;

5、在申请索赔费用支付时:费用索赔审批表及有关资料;

6、合同内项目及合同外项目其他应附的付款凭证。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批流程

1、审批流程:

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1)现场主管工程师

(2)现场预算人员

(3)项目经理

(4)××公司

(5)审计部

(6)报项目负责人

2、所用的表格和资料

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附已完工程量清单。相对应已完工程量的预算书。

(3)所报的表格和资料一式四份。

监理公司

(1)审核已完工程量是否属实。

(2)根据审核的已完工程量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

建设单位:

(1)首先由现场工程师(水电工程师签署水电扣款金额)在《项目部工程款支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2)公司审计部的预算人员再次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并在《项目部工程款支付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3)项目经理在《项目部工程款支付审批表》中填写拟办意见。

(4)填写完的《项目部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附件转交公司审计部。

3、所用表格的名称

(1)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2)工程款支付证书。

(3)项目部工程款支付审批表。

而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的附件就是一些款项支付的凭证,有这些凭证才可以拿到相应的工程款项,工程款支付申请审批表缴纳之后,需要经过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一一审查,还需要填写各种表格。





相关内容:

·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有赔偿吗
    在现实生活中,刚刚毕业从学校踏入社会的学生们有很多人不了解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往往他们在入职之后没有及时来签订劳动合同。当遇到一个月之内解除劳动关系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我们将针对赔偿的具体内容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怎么办 应当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一)工作内容的证据,如...


·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
    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工程合同逾期付款后如何快速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就要看合同中关于逾期付款是如何约束的,如果工程合同中没有约束逾期付款的责任,那对于逾期付款如何计算违约金我国法律有什么相关规定呢,我们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关于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法的具体规定。一、工程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原则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工资发到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


·工厂倒闭员工怎么安排?
     一、工厂倒闭员工怎么安排? 工厂应该根据劳动法赔偿员工工资。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这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的重要凭证。当我们由于某种原因从原单位进行辞职,之后获取与原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十分重要的。那么,遇到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重要性1、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劳动诉讼的追诉期是多少
    劳动争议诉讼期限为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说。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几个工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


·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金有两个概念,一个是施工单位预先支付给建设单位用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个是指合同双方在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用来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此,我们整理了后者概念的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


·劳动合同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时代更迭的过程当中,其实我国过去的劳动合同法已经不能够全面的概括当今时代的劳动关系。所以不仅是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像公司法、刑法等这些,都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不同程度上的修正。要确保我国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劳动合同法就是重要的一项法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劳动合同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于...


·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在很多国家都是存在的,尤其是一些贫穷的非洲国家,童工更是普遍。而在我国,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否则就要对单位作出处罚。但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还不清楚究竟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我国法定童工年龄是多少岁 我国劳动法严禁企业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16岁以上又不满18岁务工者为未成年工,但劳动法对企业招用未成年工有所限制,并规定企业对未成年工实...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


·公司为逃避补偿金给员工放假合法吗?
    公司为逃避补偿金给员工放假合法吗?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要求赔偿。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