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

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在我们现如今竞争如此激烈的经济市场中,想要运营好一家公司是极为不容易的,如果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就很有可能面临公司破产的问题,而公司破产自然而然也会面临着账目清算的问题,那么,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一、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2、中介破产清算组的类别。(1)按有无法人资格划分,可以分为二类,一是有法人资格的、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类似破产清算事务所(或破产清算公司)专门机构,在核准的范围内承接破产清算业务,承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没有法人资格的、由若干个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专业机构派出人员组成的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该组织属松散型的临时机构。按有无法人资格进行划分,主要是考虑到因清算组的侵权造成损失之后的民事赔偿问题。对于第二类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清算级成员因清算工作产生的报酬与收益,应归派出机构;如果涉及到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失的,首先应由清算组本身承担,清算组承担责任之后,可以向派出造成损失成员的机构追索。(2)按破产清算组受理破产清算的对象,也应分为二类一是传统的破产清算组;二是由中介机构组成的破产清算组。根据目前的破产法律规定,对涉及国有企业的破产,仍然以政府及主管部门牵头成立破产清算组为好,这主要是涉及社会稳定、职工安置、劳动保障等一系列的历史包袱问题,必须要有政府的力量作为保障;对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以及三资公司,不涉及上述历史包袱问题,那么则应当采取由中介机构组成的破产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可以保证清算质量提高清算效率。但是为了保证传统清算组的清算质量,可以要求将破产中的清算业务这一块,由传统清算组再打包给中介机构清算组进行清算,由此相互配合,确保清算质量。这是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生存的关键,因为目前法律规定,破产清算组都是由法院指定,法院在破产案件的受理和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国有企业破产的案件往往受到极大的行政干扰,所以,由中介机构成立的破产清算组是否能被选用,存在很大的疑问。因此,法院对将宣告破产的案件,可以采取招投标的方式选定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
三、破产企业清算组成立的时间和条件
1、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是在企业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且在企业资产足以偿还其债务的前提下成立的。当然,若通过清算程序,发现企业已实际资不抵债时,企业可宣布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重新成立清算组织。2、破产企业清算组是在企业进入破产宣告阶段后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由企业根据其具体情况可随时成立。3、破产企业清算组是由人民法院来组织成立的;非破产企业清算组织则由企业的投资人、股东或上级主管部门来组织成立的,一般由企业内部机构或委托中介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清算人员因为业务关系而相互配合,其作为独立机构的特性不像破产企业清算组那样明显。综上所述,组成破产清算组是成立破产清算公司条件之一,那么挑选清算组成员就显得十分的重要。所以一般来说,清算组成员必须是一些专业人员,比如说会计、评估人员以及律师等等,而且这些成员的资质一定要深厚。当然,破产清算工作也可以交由中介组织来完成。



相关内容: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重整的申请时间提前。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


·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一、个人破产后债务怎么办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一、破产清算还能出货吗 (1)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出货等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2)如果破产企业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二、我国法律在破产清算能否...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由于企业的发展状态不好,很多一直亏损的企业会选择宣告破产。随之进行破产清算,通过清算后的资产来偿还债务。那么就涉及到了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得问题。破产期间员工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没办法和其他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保断缴后又会造成一系列的后果,那么企业会给继续缴纳五险一金么。一、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如何进行转换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如何进行转换 企业发展不顺利亏损严重无法承担的话,自然会选择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都是需要我们去处理的,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的转换是很多人都在讨论的话题,当前还有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具体来说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要如何转换呢? 解散清算到破产清算的转换方式 出现解散原因的公司在解散清算程序刚开始时,其确切的资产负债情况一般并不清楚。但在经过财产和债权债务的...


·破产清算的程序时间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程序时间是什么? 在当代社会,竞争十分的激烈,优胜劣汰成为商场上生存的法则,很多没有生存能力的企业就会破产,您都知道破产程序有三种形式,包括和解、重整和破产清算。那么,破产清算作为破产程序中的一种什么时候才能提出破产清算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破产清算的程序时间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 一、什么时候才能提出破产清算呢? 破产法设立的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三种程序之间,存在...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什么是公司破产,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公司资不抵债或者因为其他原因申请破产,公司破产的问题有很多,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就要知道什么是公司破产?其中关于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现在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公司破产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公司破产?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


·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一、房企破产清算要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各种规定有哪些?
    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各种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企业破产法的各种规定有哪些?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剩余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的?剩余破产财产需要按照先偿还债权人债务→股东分割财产的分配顺序,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二、破产财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必须是债务人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从...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
    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企业或者公司因为经济周转不开可能会宣布破产。作为一个企业经营者,就应当了解企业在宣告破产而带来的一些法律后果。当然公司的其他人员都可以学习一下,毕竟将来可能会成为公司法人,那么破产清算登报流程是什么呢?下面您一起来阅读了内容。 一、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