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管辖级别的规定是怎样的?1.房屋征收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
·一、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吗? 一、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吗? 夫妻继承房产再卖需要纳税,出售继承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我国在法律上明确的规定质押的设立要以权力和动产做基础,但是不动产质押在现实生活却是经常见到的,对于这样的情形我们不能片面的看待,虽然《民法典》(.1.1生效)对质押的规定很明确,但是也没有说不动产质押就是违法的,所以,针对“房产可以质押吗”这个问题,对此做了相关的分析。一、房产可以质押吗对不动产质押的效力认定,除了要根据《民法典》动产质押的有关规定之外,...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赁期限做出约定,但需要注意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租赁房屋的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一旦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那作为租客就应当搬走。那现实中要是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该怎么办?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房屋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按合同日期迁出承租的房屋。如果承租人需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房吗? 在许多地方,当地政府都实施了限购政策,也就是说规定啦只能购买几套房屋。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离婚之后是否还可以再贷款购买房屋,也就是说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房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贷款再买房吗? 现在基本上是认贷,只要在夫妻共同买房贷款时自己也签字的,算作有贷款记录,即使你离婚没有房产,也算你购买了二套房...
·西安市二套房政策 西安市二套房政策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
·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对很多家庭来说,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最主要的财产了,所以当夫妻双方涉及到离婚的问题时,双方都会要求分割房产,并且都希望能够多分,由此也引发了不少纠纷。那么究竟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呢,这也就是说,夫妻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时怎样分割房产 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房屋二次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对拆迁补偿的咨询和帮助请点击目录下的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二、拆迁补偿的分类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一)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
·按揭房夫妻加名公证吗? 按揭房夫妻加名公证吗?不需要的,如果房产有贷款,如果想要加配偶的名字,那就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一般为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的同意方可加名字,而一般抵押权人是不会同意的,所以实务操作中是还清贷款后方可加名字。如果房屋无贷款,或贷款已还清,要加配偶的名字,需夫妻双方本人带好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土地证(均需原件)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即可,如果是乡镇房产至各乡镇房管所办理就可以了,所需全部费用...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租赁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内容合法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么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二、婚后房产证可以加名字吗?...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如果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售房者全数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所以要确定好协议的效力。比如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这样的协议就属于无效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售房者就需要返还定金。2、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比如,如果售房者隐瞒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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