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买房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针对房子

购买房子的目的自然是为了获得房子的所有权,而在我国,针对房子这样的不动产来讲,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之后才能获得所有权。而现实中,往往也很容易出现房子产权方面的纠纷。那此时当事人应该如何避免房子产权纠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如何避免房子产权纠纷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看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是经济适用房,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部门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故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对确认是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二、买房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
要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要核实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最保险的办法是实际测量一下房屋内从墙角到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要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察看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此外,要了解装修的状况,原房屋是否带装修,装修水平和程度如何。
三、买房如何查看五证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子,在确定产权的时候方式不同,由此也造成了一些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而作为购房者也要小心注意这类的房产,如果不小心购买到的话,那此时自身的利益就是会受到损害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未婚男女在结婚之后,往往都会将自己的婚前房产办理一个公证,这样日后也就会减少夫妻之间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了。但有些情况下其实不用进行公证的,那到底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 婚前房产不需要公证的情况有哪些?以下属于没有必要去作婚前房产公证的情况: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该怎么分?
    在房价飙升的时代,现如今的大多数年轻人都没有独立的经济条件自己完成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在我国已经屡见不鲜了。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离婚率也是高居不下,那么问题来了,婚后父母出首付的房子该怎么分呢? 一、婚后买房父母出首付该怎么分?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同时需要参照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是北京户籍的家庭,且名下无房或者仅有一套住房 2、持有有效暂住证,并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 3、单身者购买需满25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二、北京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1、报名 售房者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


·聚焦--北京发“租购同权”意见稿 租房也可享义务教育
    聚焦--北京发“租购同权”意见稿 租房也可享义务教育 8月17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公告称,近期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营管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新政涵盖了集体户口租公租房可以落户;符合条件的京籍无房家庭租房,其子女可以享受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非京籍家庭根据规定...


·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
    我们都知道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主要的依据为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真的离婚了,夫妻仍然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当决定子女跟着哪一方生活时,另一方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在离婚时也会对财产进行分割,这就出现了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这个问题,今天由我们来为你解答。 一、离婚房产抵抚养费是否可以 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其中一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房屋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


·一、当房子被转租能报警吗?
    一、当房子被转租能报警吗?你所有的房屋被承租人转租后,作为房屋所有人你有几种办法:第一,如果你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明确约定不允许转租,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让对方依法返还房屋;第二,如果你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明确约定允许转租,在房屋租赁期间内,你无权要求收回房屋。警察管的是治安以及刑事案件你这事只能帮你调解下如果房东比较明事理或者因某原因比较听公安话还比较好否则这事你只能自己担着二、法律依据:1.《民法...


·新婚姻法之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配?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之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怎么分配? 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保证黄岩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安置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拆 迁 范 围 第一条 本期拆迁范围分为A、B、C三个区块。其中A区块(大桥区块)东起离10...


·农房被强拆怎么办
    如果是非法强拆,可以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一定要第一时间对强拆实施现场进行摄影摄像,以保留现场实况这个有力证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


·如何安全支付二手房中介费
    买房找中介,已经成为很多购房者的选择。找中介一方面能够节约购房者找房源的时间成本,另一方方面,找中介买房也会面临一些法律风险,比如中介费怎么支付才合理。很多人都疑惑过。那么如何安全支付二手房中介费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安全支付二手房中介费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像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


·房屋质量纠纷该怎么避免
    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的时候,需要购房者对房屋质量作出验收,而此时多数情况下都会发现房屋是存在一定质量问题的。就此容易产生房屋质量纠纷,那对于当事人来讲应该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的产生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屋质量纠纷该怎么避免 为了避免未来出现质量纠纷时,在签合同时可以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附件。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