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规划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项目。园林绿化可以给城市增添美感,使人们的生活环境更加舒适惬意。现如今,园林绿化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个必备项目,有些园林已经成为了城市的一道风景。为了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政府制定了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我们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什么

园林绿化是指在一定的地域运用工程技术和艺术手段,通过改造地形(或进一步筑山、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建筑和布置园路等途径创作而成的美的自然环境和游憩境域,就称为园林。园林包括庭园、宅园、小游园、花园、公园、植物园、动物园等,随着园林学科的发展,还包括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或国家公园的游览区以及休养胜地。

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根据查的资料,没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质保要求,但是可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给你的绿化进行验收,如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就可以合法的要求对方整改,甚至是合法性的拒收。 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怎样进行园林景观工程质量评估?

质量检验和评定的分析

1、准备工作要搞好质量检查和评定,必须做好以下机房面的准备工作。

(1)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及特殊工序说明事项等资料分析工程的设计质量,再依照设计质量确定相应的重点管理项目,最后确定管理对象(施工对象)的质量特性。

(2)按质量特性拟定质量标准,并注意确定质量允许误差范围。

(3)利用质量标准制定严格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4)进行质检质评人员的技术培训。

2、检查和评定方法工程质量的判断方法很多,目前应用于园林施工中的质检方法主要有直方图、因果图、排列图、散布图和控制图5种。这几种方法均需取样本,依据质量特性,绘制成必要的质量评价图用以对施工对象做出质量判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河北省园林绿化工程质保期标准是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的。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可以通过合同协商进行约定,但是由于园林绿化工程的特殊性,园林绿化工程的质保期一般都是最少一年。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如果在园林绿化工程的验收过程中不合格,是可以依法拒收的。


相关内容: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构工程流程是怎么样的?步骤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流程 施工准备→原材料采、验、进厂→下料→制作→检验校正→预拼装→除锈→刷防锈漆一道→成品检验编号→构件运输→预埋件复验→钢柱吊装→钢梁吊装→檩条、支撑系统安装→主体初验→刷面漆 →屋面板安装→墙面板安装→门窗安装→验收。 1、 运输和堆放 a、要事先勘查道路,选择运输车辆型号,对运输不便的构件,采用现场拼装的方式。装卸时对容易变形的构件,要采...


·工作满3个月公司辞退要补钱吗?
    工作满3个月公司辞退要补钱吗?劳动者上班不满三个月,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劳动者刑事拘留工作能保住吗
    劳动者刑事拘留工作能保住吗用人单位可以开除这类劳动者,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经涉嫌犯罪,成为犯罪嫌疑人,一般来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除公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刑拘期限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
    监视居住是否可以工作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所以监视居住期间肯定是不能上班的。二、监视居住由谁执行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


·因员工家中有事旷工想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因员工家中有事旷工想辞退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旷工行为导致辞退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4、...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
    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非常重要的,在很多的情况下有了劳动关系才能更好的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如果不能准确的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很多劳动纠纷在解决的时候就会非常的困难,当然劳动关系的认定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司法实践中是如何认定的? 劳动关系的确定对劳动者而言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因此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与一般的法律保护不同,劳动法实行的是倾斜保护,简...


·《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在劳动关系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从实质上讲,临时工的法益是法律保护的范围。那么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劳动法》临时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1、201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是什么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 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青岛市建筑工程合同去哪个部门备案 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制度 1、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备案流程 建设工程交易双方应当按照《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2、必须鉴证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勘察合同; (3)设计合同; (4)监理合同; (5)检测合同; (6)劳务分...


·工伤险是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工伤险的全称应该是工伤保险,一般劳动者在参加工作之后,用人单位所购买的社保里面就有工伤保险,并且工伤保险的费用都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作为劳动者并不需要支付工伤保险的费用。那到底这个工伤险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险是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是指职工因工伤依法获得经济赔偿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不仅仅是赔偿性质,还有物质帮助性质。具有社会保障性,是社会保障...


·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若劳动者在工作中意外受伤,企业单位领导人不确定其受到的损害是否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的,会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做工伤认定,对于劳动在限定期限内向当地社保局提出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伤认定期间有工资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