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

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虽然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却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那么您知道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如何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际领导者。

2、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细化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职务侵占罪属于比较特殊的犯罪,只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


相关内容:

·跟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跟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跟安全生产有关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


·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样的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但二者也存在不统一的情况,即被害人失去了控制,但行为人并没有控制财物,对此也应认定为盗窃既遂,因为本法以保...


·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
    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 一、滥伐林木罪是过失犯罪吗? 不是过失犯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本罪的犯罪对象与盗伐林木罪的对象相...


·绑架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绑架罪量刑处罚是怎样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


·刑法修正案九盗窃罪有没有修改,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是对原刑法的部分修改的一种方式,刑法修正案九有着和刑法一样的效力,当然刑法修正案并不会对刑法所有的部分进行修改,而只是小范围的对刑法进行修订,不少人在刑法修正案九出来之后,认为刑法修正案九对盗窃罪做了一定的修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盗窃罪有没有修改,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一、刑法修正案九盗窃罪有没有修改 刑法修正案九没有对盗窃罪的规定进行修订,是刑法修正案八进行的修订。 二、主要内容 ...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怎么申请?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来说往往都是冲动造成的结果,基本上都是因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的淡薄还有心理不成熟的问题造成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有相关的减轻的。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也是可以封存的。那么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怎么申请呢?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怎么申请负有封存职责的相应办案机关,应当依职权主动启动封存程序,无需未成年人申请封存。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第五百零三条 犯罪的时候...


·强迫卖血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迫卖血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强迫卖血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 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绝不允许把血液作为商品进行倒买倒卖,从中谋利。《献血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暴力、威...


·中学生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在我国,有一部分的未成年人其实也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此时毕竟尚未成年,因此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从轻进行处罚。而有的人问到中学生故意伤害罪该怎么量刑处罚,这要看中学生的具体年龄才能确定,不符合规定的刑事年龄,则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


·刑事拘留后归哪里管,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后归哪里管,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一、刑事拘留到底是哪里管 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二、刑事拘必须要同时满足什么条件下才能拘留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三、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


·我国被行政拘留单位怎么处分?
    我国被行政拘留单位怎么处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及缓刑、无期徒刑、死刑(死缓)等。一般员工被行政拘留后单位是不能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处罚的,劳动合同中有其他约定的除外。公务员行政拘留其处分全在于该人所在的单位来处分,一般情况下,可能是警告,记过,...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我们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法院对其判处刑罚,还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时候法官就会根据具体情况制作出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下面我们为您带来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范本,供您参考。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公诉机关 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本案被害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 诉讼代理人 ,男, 年 月 日出生。 诉讼代理人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会判缓刑吗?
    可能您对于自首是比较熟悉的,因为自首的话,那么相应的刑罚会在一定的基础之上进行减轻。除此之外,我国刑法当中的还包括一种缓刑制度。但是,缓刑是有一定的条件要求的,并不是所有的都可以使用。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会判缓刑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信用卡诈骗会判缓刑吗? 如果符合缓刑的构成要件的话,那么信用卡诈骗是可以进行缓刑的。因为我国,信用卡诈骗罪,他的判刑是五年以下的有期徒...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