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国家出让土地给予各房地产企业或相关机构对于土地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使用权,以供企业的产业活动需要,在土地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和利用,我们把规划使用土地的允许年限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现在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如下。
一、各类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转让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转让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转让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年限为50年。
三、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由此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最高为住宅用地的70年,在此之后若需要继续产业活动则自动续期,并缴纳一定的续期费用,则可继续作为该土地的使用者。以上是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的全部内容,若仍有疑问欢迎详询寻求解答。



相关内容: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租赁农村土地必然会产生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由于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对于土地的征用也越来越多,对此,作为农村土地拥有者就特别关注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是怎样分配的,接下来,我们就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 租赁农村土地得征地补偿费怎么分配 一、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主要指正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或正在生长的经济林木。地上附着物是指除...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征地一直是社会焦点问题,征地不仅仅是土地的问题,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的冲突和争端,所以关于征地的一切问题都应该要注意,那么哪些主体可以征地呢?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如果可以,他们的权力来自哪里,又有什么限制吗?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做一个了解。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没有权利征收土地。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现实中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行使,由...


·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67000元/亩;基本农田:80400元/亩;建设用地:67000元/亩;未利用地:53600元/亩。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64000元/亩;基本农田:76800元/亩;建设用地:64000元/亩;未利用地:51200元/亩。3、三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政府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2)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估价结果要备案; (4)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作价出资、租赁或抵押; (5)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


·土地使用证是个人的如何办理过户?
    土地使用证是个人的如何办理过户?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需要先办理房产证过户,再办理土地证过户。需要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有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有房产证登记人本人和配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上住房三证。买家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现在取消单身证明,户口本就可以)。双方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流程咨询办理房产证过户。有了买家名义房产证,和缴纳过户契税得到的完税证...


·老人没有遗嘱宅基地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老人没有遗嘱宅基地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一、老人没有遗嘱宅基地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为出让的手续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为出让的手续是什么?需要提交申请审核,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 发包方(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简称乙方、个体农民):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乙方以自有土地折价入股与甲方共同建设洋芋优良品种种植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么? 土地使用证可以抵押贷款的。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


·土地使用者是开发商吗?
    土地使用者是开发商吗? 土地使用者是开发商吗?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获取方式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企业因发展壮大扩大规模,需要大量的土地扩建厂房,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征到土地。近年来,工业用地较为紧张,因此对于土地的征用,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严格的规定,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方可拿到需要的土地。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下企业征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征用土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经营权出租具体指什么?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登记机关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25条:“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包方转让承包土地,发包方同意转让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发包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