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

一个国家的工程建设,不仅与国民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也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巨大联系,所以,工程建设中,就要对各个方面严格把关,当然,在事后验收时,也要很严格,接下来,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解答。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管理工作以及与之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管辖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许可、国家(省级)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范围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禁止无资质、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经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六、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建立能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检测管理系统),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在依法开展检测活动时能够对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存储、计算、编制检测报告、传输信息的计算机系统。

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可以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下列资料办理检测管理系统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手续:

(一)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资质证书;

(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附件;

(四)办公场所房产证(或相应购房、租房证明)以及办公场所、试验场所平面图、试验仪器位置图;

(五)仪器、设备台账及计量检定证书;

(六)机构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保证明;检测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上岗证、社保证明;

(七)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前款规定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试验办公场所核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审查确认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应当拒绝与监管系统的连接。同意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将取得检测报告有效监管标识。

八、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办理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手续后,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资料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7日内向监管系统传输报送有关信息。

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每年对已连接监管系统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被通知接受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资料和年度业绩汇总表。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检查发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具备本办法附件能力条件的,应当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通报并切断其与监管系统的连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得在本市市辖区承揽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管理系统应当与监管系统连接,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未与监管系统连接或其与监管系统的连接被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切断后承揽检测业务的,其检测报告不能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十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力值试验项目的,应采用数据自动采集设备,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设备故障导致数据异常或不能自动采集的,应做好记录,在检测人员有关书面报告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对数据进行更改。

十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通过检测管理系统向监管系统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号为信息索引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涉及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混凝土构件钻芯检测、基桩钻芯检测和混凝土强度回弹法检测等项目检测数据信息的,还应以混凝土生产流水号为辅助信息索引。

(二)检验数据保存后立即传输报送,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延迟数据传输报送。属于自动采集的涉及力值数据,应当立即自动传输到监管系统。

(三)检测报告内容应当在加盖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章后立即传输报送至监管系统。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正常接入互连网,因网络故障不能与监管系统连接的,应及时报告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三、建设单位在接收检测报告时应检查有效监管标识,拒绝接受没有有效监管标识的检测报告。

十四、属于同一单位工程见证检测业务的,建设单位应委托一家见证检测机构实施;属于单位工程同一个专项检测项目业务的,建设单位不得分解委托。

十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明确告知委托单位接收试样或采集全部检验数据后出具检测报告的期限,并按期向委托单位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十六、检测过程、结果出现异常情况或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报告监管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十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责令限期改正并切断其检测管理系统与监管系统的连接,整改期1~3个月,整改期内不得承担相关检测项目业务:

(一)超越资质或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承揽检测业务的;

(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的;

(三)使用不在检定有效期或不合格仪器设备进行检测的;

(四)检测环境条件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

(五)未按有关标准及规定进行检测的;

(六)未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传输报送检测数据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报告或延迟报告有关情况的;

(八)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十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定期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属于不良行为的,予以记录并公示;属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十九、县级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和本市辖区内公路工程的质量检测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十、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4]125号)、《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检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建筑[2004]417号)同时停止执行。本办法有效期届满后,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进行评估修订。

通过上述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要求,从各个方面进行要求,我们可以感受到国家关于工程质量问题的重视,也要求相关人员一定要按要求来进行工程的建设和检测验收,以上就是关于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关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 对于企业职工,尤其是采购部门人员来说,因为直接和货款等有接触,一旦把持不住,可能就会陷进挪用公款的陷阱中。因为案发频率较低,人民日常对这种行为的关注度也不高。因此有人会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下文将着重为您解答。 一、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


·最新企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方法?
    最新企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方法?最新企业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


·工伤
    工伤,是企业劳动者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普通劳动者所做的劳动有时候过于危险,所以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方面,企业没有保证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也没用积极的排除隐患。所以企业难脱其咎。那么在发生工伤时,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钱?这些费用的详细规定又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


·申请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社会上的人为了养家活口,除了个别特殊情况,无一例外,都是要出来工作的。而我们在工作所占的时间可谓是我们一天中的大多数,因此,我们在工作中,难免会受伤,这可称为工伤。当人们工作时受伤,经协议,老板能赔偿的话固然是好,但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有分歧或是不赔偿的情况,这时候,就要投靠法律了。那么请问,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


·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
    哺乳期女职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单位不仅不能随便解雇,而且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也要作出特殊安排。那么,女职工哺乳期间可以出差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女职工哺乳期可以出差吗哺乳期员工是受劳动法律重点保护的群体,企业不仅有解雇保护的限制,也要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方面作出特殊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节假日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兴奋的一件事情,因为节假日您可以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休闲娱乐一下,但是有的时候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在节假日也是需要加班的,那么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


·买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因为房子的选址关系到以后的工作和生活
    买房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因为房子的选址关系到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在买房观望期间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说如何缴纳税费等一系列的问题,第一次购房的人对买房子税多少都不太熟悉,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如果想买房子税多少钱? 1、契税: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


·外聘协议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外聘协议工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要提前跟用人单位说一下。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二、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


·手腕骨折算几级工伤?
    手腕骨折算几级工伤? 1、手腕骨折按工伤评级,为十级伤残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三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一、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在本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是专门处理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


·如今,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也是为了维护人民
    如今,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工程项目从立项、勘查设计到施工和验收,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确保工程质量,不是靠某一个单位完成的,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包括哪些单位?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包括哪些单位? 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


·工伤九级怎么赔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