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上海社保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者已被认定为工伤,在其医疗结束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劳动者工伤状况开展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时应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过后,给出最终鉴定结论。关于上海社保工伤鉴定流程怎么走,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资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四、专家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从医疗卫生组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誉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综上所述,因工作产生工伤时,这是单位和劳动者都不应回避的责任,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及时申请工伤鉴定,流程可参照上述内容进行。工伤鉴定结论具有时效性,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需要引起注意。



相关内容:

·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的人员管理及工资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实行...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
    怎么去讨拖欠工程款,有哪些范围 一、索要工程款前提: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结果要合格 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及解除均不影响工程款的支付,只要最终建设施工合同经竣工验收合格包括修复后的),承包人就有权请求支付拖欠工程款。 二、索要工程款对象: 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可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三、索要工程款时效: 工程款如超过诉讼时效2年,施工方将丧失胜诉...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一、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1、合同变更的程序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 (3)、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2、可以变更合同的具体情况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是我国三大产业之一,工业的发展无疑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然而伴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问题也日益严重,就比如噪声问题。那么,作为工业企业,必然要了解工业噪声检测标准,才能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危害环境。下面为您介绍工业噪声标准,您可以了解一下。 工业企业噪声检测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工业企业所有生产环境和非生产环境的噪声测量方法,便于对工业企业噪声进...


·2023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对于员工来说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因为现在一般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所以,很多员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究竟签多长时间比较合适比较疑惑,那么,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介绍如下: 新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否需要支付补偿?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是需要支付补偿,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这是突破规定,原来的只是规定了解除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也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显然是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长期的...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
    随着工业化的迅速发展,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不仅对环境造成破坏,也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企业、环境、人们三者的利益,我国提出了加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那么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介绍。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有什么作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1、完善环保措施;参险后,保险公司也会要...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


·老师判缓刑仍领工资是否合理
    一、老师判缓刑仍领工资是否合理?合理,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他的职务也就自然撤销,只能安排不延缓职务的工作。除了利用专业技术进行犯罪活动被判处缓刑的人员以外,所在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


·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都有哪些?(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


·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会受到什么处罚?
    儿童、妇女、老人在我国属于特殊群体,国家保障儿童、妇女、老人的合法权益,并且,立法机关也制定了相关保护该类群体的法律法规,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侵权人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根据我国现行立法,聘用童工是违法的,聘用单位将会受到处罚。那么未满多大算童工,聘用童工具体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什么是童工?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
    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金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