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

现实中进行房屋的租赁,主要是两种用途,一种是租赁民用住宅用来居住使用,另一种就是租赁办公用房拿来开办公司了。其中,租赁的房屋情况不同,那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具体的内容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带来居民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居民住宅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共同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将拥有合法居住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并达成以下合同协议:

1、 乙方承租甲方居住房用于生活居住,租期为一年,租赁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__________预付,合同不到期,剩余房租费及押金甲方概不退还乙方。

2、乙方负责租赁期内的水电暖费、天然气、卫生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公共、维修基金等其他居住期内产生的正常费用。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的情况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及设施增加,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物外,其他装修设施未经与甲方协商,乙方不可以随意拆除和破坏。

甲方在将房屋租给乙方时,房内有如下设施并全部能正常使用,天然气储值卡一张,电表卡、(卡号)水费卡、电视机顶盒及电视卡、在乙方租期满后,向甲方交还房屋时需保证以上物品仍然能够正常使用,无人为损坏,否则按使用年限折价赔偿,另乙方应保证完好的将天然气储值长、电卡、水费卡、电视卡、返还于甲方。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任意一方需终止合同时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

4、乙方有义务负责房屋的简单维护和设备维修,维护和维修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也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其他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困难和问题。

5、乙方应爱护房屋中配备的各类家具和家用设施(配备有冰箱、电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电视柜、两张床及垫子、电视机顶盒、一套沙发、茶几、床头柜、两屋窗帘、椅子一把、客厅暖气片及西屋暖气片)并定期予以保养和维护,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人为损坏,乙方应造价赔偿。

使用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时,出现的人身安全事件,甲方不负担相应一切后果,卫生间窗户及厨房窗户未安装防盗网设施,因此产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政策,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甲方不负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6、合同解除条件:

(1) 乙方自愿提出退租房屋。(必须提前告知甲方)

(2)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一个月以上时。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租给第三人且无法收回租金时。

(4)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使乙方无法继续居住时,甲方补偿乙方损失外,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7、合同未尽事宜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款。合同在执行过程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了。实践中,需要针对各自的具体情况,来约定租赁合同的条款。不过此时要注意,如果约定的内容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话,那此时就会导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相关内容:

·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购房的时候需要签订购房协议,这是您都清楚的,一份书面的协议能够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当然,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一种保障。但要想购房协议生效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还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房协议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


·在什么部门办房产抵押登记
    在什么部门办房产抵押登记 一、在什么部门办房产抵押登记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


·按揭二手房转让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可能贷款尚未还完,贷款人就想要将二手房转让出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允许这样做的,但存在的风险比较大,同时也有一些事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么按揭二手房转让有什么要注意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二手房转让有什么要注意的 1、弄清房屋产权是否办理。2、弄清需要缴纳哪些费用。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变更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果是有产权,就到房管...


·私人之间买卖房屋也是知道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由于此时没有
    私人之间买卖房屋也是知道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由于此时没有一个专业的人士进行指导,因此可能对如何书写购房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带来一份房屋买卖正规合同范文,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房屋买卖正规合同范文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


·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在房价高涨的今天,买房已经逐渐成为家庭的一件大事。有人认为签订了购房协议书房子就是自己的了,殊不知购房协议书中也可能存在“陷阱”。下面,我们结合购房时的实际情况,精心为您整理了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一、签订购房协议书注意事项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 ,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订后可以返还吗 1、在交完意向定金后7-10天签正式合同,交齐首付款或全款,不过这个时间如果有特殊原因应该可以与售楼小姐协商,看看能不能稍微晚些时间,但一般也不会超过15天的。 2、付款方式一般为一次性付款或按揭贷款,没有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意思是,分期付给开发商部分房款,而不是一次性交清,这种情况是不可以的。开发商卖出房子就要拿到全部房款,即使您贷款购房,贷款部分房款也是由银...


·已变更的房产夫妻离婚还能要求分割吗
    对于已变更的房产,意味着可能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已经没有对房产拥有所有权了,此时可能是将房产过户给了他人,同时也有可能是过户到了一方名下。那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妻离婚还能要求分割房产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大部分案件的主要问题已不是解除婚姻关系,也不是子女的抚养,而是现有的住房在离婚时的重新分配。男女双方在表示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后,确在为争夺房产或居住权而唇枪舌剑,甚至闹得焦头烂额。对...


·一、租房网签备案申请后多久生效?
    一、租房网签备案申请后多久生效?租房网签一般是马上生效,如果久的话需要24小时进行确定。1、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购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买卖协议备案,并在互联网上公示,而且网签后还会得到一个网签号,可以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签信息,已经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第二次网签,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避免开发商一房二卖,是一种行...


·一、房屋买卖合同多少天内可以解除?
    一、房屋买卖合同多少天内可以解除?《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
    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在房价高居不下的今天,殊为不易,因而受到了市场的青睐,但是同时也引发了不少纠纷。如果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这个回迁房能购买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能购买吗 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一)业主已经取得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


·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购买二手房的,肯定也是为了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至于之后是用来居住、出租,这些都是所有权人对二手房作出的使用、处分。虽然都属于房产,但购买二手房的手续显然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不一样,那究竟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该怎么办理 1、确定购买意向。购房人可以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二手房信息,根据自己的需求初步确定购买房屋。目前市面上有大量的房地产中介公...


·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界定
    在现实中有多的人,草率的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对房屋等财产的分割也做了处理,但是在立候后不久又反悔,认为这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就如对房屋的分割,在离婚后又后悔分割给对方,于是提出诉讼,那么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权如何界定?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法院管辖如何界定 《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