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迁房一房多卖怎么避免
回迁房一房多卖怎么避免:
【
一、回迁房一房多卖怎么避免
回迁房一房多卖怎么避免:
【技巧1:先进行预告登记】
为避免“一房多卖”,进行预告登记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预防手段。《物权法》第20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由此可知,预告登记制度具有限制出卖人与买房人签约后再出售房屋并转移产权给其他买房人的作用。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我们在进行预告登记时要注意:
1、预告登记需要双方自主约定,其并非是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如果出卖人不同意进行预告登记,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还是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
2、预告登记后,必须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过户登记,否则预告登记自动失效。
另外,买房人如果不确定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是否是“一房多卖”,也可以在买卖合同签订前,自行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证,以避免不必要的购房风险。
【技巧2:视情况约定(高额)违约金】
“一房多卖”问题的产生,无非是利益作祟,即出卖人想卖一个更高的价格或者本来就预谋要把一个房屋卖予多人以谋取利益最大化。因此,买房人有必要在与出卖人签订合同时,约定一个比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警惕出卖人不敢随意违约。按照《合同法》第113条、114条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的规定,买卖双方可以这样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守约方有权选择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30%的违约金。”当然,买卖双方也可以在房地产总价款30%以内进行协商。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开发商因“一房多卖”而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购房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可知,在购房者已付了较多的房款时,所获得的赔偿是非常高的,甚至很可能会超过违约金的赔偿数额。如果买卖双方有约定,那么法院只会支持约定的条款,如果没有约定,可按照前款的规定判决。因此,购房者要视情况决定是否约定高额违约金。
【技巧3:约定赔偿房屋差价】
如果出卖人不愿意约定高昂的违约金,那么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把违约责任约定为:“出卖人违约时,需赔偿守约方合同约定价格与违约时房屋市场价格的差价部分。”由此,如果房价上涨时出卖人违约,就需赔偿买房人该房屋房价上涨的部分;如果这样约定,无论房价如何上涨,出卖人考虑到违约的成本而不会轻易违约。
约定赔偿房屋差价实际是对守约方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的补偿,其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差价多少,如果双方有约定,按约定确定;没有约定,则可以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格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间的差额;也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
假如没有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出卖人违约须赔偿房屋差价,那只能在发生纠纷时提出该项诉讼请求,虽然于法有据,但诉讼形势瞬息万变,存在败诉的风险。而且,在合同中约差价赔偿条款可以威慑出卖人,达到防止一房多卖的目的。
【技巧4:从多方面查探虚实】
房屋毕竟不是普通的财产,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一定要慎重,多方面查探虚实。除了实地查看房屋的质量等,还要通过多方渠道探明房屋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如房地产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房屋是否属于共有财产等,以避免相应的法律风险。购房人可通过询问承租人或出卖人、出租屋管理部门等途径查实所购的房屋是否已经有人租赁,如果有人租赁,应当确认承租人是否是已经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经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等事项,如有承租人已经与出卖人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购房人最好别再购买该房。因为前两者行为很可能变相构成“一房多卖”。
另外,在预售房买卖方面,买房人在买房时务必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所购房屋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贸然交付房款;在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必要时,可提存房屋产权证,也应尽可能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出卖人支付房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技巧5:可先行占有房屋】
在既未办理预告登记,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人应尽可能先行合法占有房屋。虽然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条规定,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以办理产权登记过户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标准,交付使用并不具有所有权转移的作用,但是,房屋的转移占有与交付使用,仍具有明显的公示与公信的现实作用。
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要注意的是,先行占有房屋一旦发生火灾等意外,风险由占有人承担,因为与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不同,不动产风险负担以实际交付为准。即在先行占有房屋的情况下,虽然购房人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但风险在其占有房屋那一刻就转移到购房人身上。所以,在采取该种策略的时候,要综合考虑现实状况。
【技巧6: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房人在买房时首先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在这种方式里,买房人先将购房的资金交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托管账户,等相关证件办理完毕后,该账户才会把购房的资金交给出卖人。这种途径类似于在淘宝网购的一种支付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如果出卖人违约了,未把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人时,购房人的资金是无法交给出卖人的。
除此之外,很多银行推出了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业务,通过这项业务,房产买卖双方可将交易资金存放于独立的专有监管账户内,由银行全程封闭管理,直至房产完成产权过户手续,银行再将资金划转至买卖双方共同指定的收款账户,从而有效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性。
总而言之,由于房屋的价值比较大,在防范“一房多卖“问题上,最重要的是预告登记制度,购房者在购房时很有必要进行预告登记。同时,也可以参照适用上述的其他技巧,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防范“一房多卖”问题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回迁房一房多卖怎么避免的全部解答。在此我们也要提醒您,在购买房产时,一定不要贪图便宜,尽量不要购买回迁房。如果已经购买了回迁房,那么一定要及时进行过户,或者通过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好高额的违约金等方式尽量的避免出现财产损失。
相关内容: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买房子需要去国土局办什么手续
办理土地证需要去土地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办理土地使用证。
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后要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按照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还需要办理商品房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如下:
1、购房者在买到商品房按规定办理好房权证后,需携带现房主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总证复印件、合同、房屋办证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申...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不管是合同也好,还有我们关注的房子的房产证也好都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不可能说永远都不会到期,这是不和常理规定的。所以必然的他项权证也是有时间期限的,关于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一、 房屋注销抵押他项权证到了抵押期限怎么办
房地产抵押是对债权人进行的抵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
·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一、购房合同中的违约金是百分之几?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随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更多人选择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离婚方面更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离婚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纠纷就是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那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你详细介绍。
一、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加名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
·一、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房租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租房合同到期怎么办?一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有3种情形:(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将会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代位继承进行房产的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二、代位继承...
·买了期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
一、买了期房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1、房屋买卖合同上有公司的盖章,买房的人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2、到法院起诉公司,并停止还贷款,向公司主张已缴纳贷款极其利息。《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越南买房子多少钱
越南买房子多少钱
越南房产市场的需求不断增长,特别是外籍人士寻找新的机遇。
越南市中心每平方米的平均价格达到2,450美元。在市中心外,越南房产每平方米的平均价格大约是1000美元。
外国人的购买力,越南的房产没有地域限制。外国人可以在任何愿意的地方买房子。
几乎很难买到像中国一样的小区。 高房价是中越两国的通病, 越南好像有过之而不及 在北京三四环内一套100平米的房子500万人民币,已...
·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面一般都是由男方买房的,因此现在也有很多男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产。那实践中,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离婚夫妻在财产分割的时候产生的问题,下文中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男方婚前买房...
·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
如今,房屋出租是一项很不错的收益。当然,房屋出租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要求进行,办理好相关手续。那么,房屋出租要什么手续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类问题。
一、房屋出租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每一个买房的人都希望最后的房子是自己满意的样子,但是实际中经常出现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现象,也就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如遇到以下情景,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
·新婚姻法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离婚的现象越来越多,所以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对婚姻中财产的相关规定作出明确的解释说明,其中房产就是比较作出了详细说明的一部分,那么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婚前全款买房房产归谁
(一)房产证上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