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在我们社会的日常活动中,各种人的性格迥异导致我国必须制定相关法律来制约公民的行为活动,而民法总则就是为了规范公民日常行为的法则,其中有关合同的规定也在其中有所制定,那么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民法总则合同无效做了哪些规定

新增了一条 虚假表示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1、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理解与适用:涉及第三人时如何处理,有待明确。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理解与适用:但书部分确指“违反强制性规定中的管理性规定不导致合同无效”无疑,与《合同法》解释规定一致。管理性规定通常表现为对市场秩序的管理,本身不涉及合同效力。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理解与适用:与“双方虚伪意思表示”的关系有待明确。

(6)部分无效、部分有效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理解与适用:这一点与《合同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2、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1)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返还财产、折价补偿

第一百五十七条前半部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理解与适用:不论过错

(3)赔偿损失

第一百五十七条后半部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理解与适用:过错损害赔偿

以上的民事行为会导致签署的合同无效。

其中新增了一条虚伪表示合同中的行为无效,就是隐藏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就会有无效的存在,同时上文也给出相关的民事活动也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毕竟合同法丽有很多内容都是依照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活动才能实施的。


相关内容:

·我国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
    人生保险是保障避免人身受到危险的一种很好的途径,因此很多人都会购买人身保险来降低风险。在购买人身保险的时候需要签订人身保险合同。因此很多人想知道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人身保险合同生效条件 1、主体必须合格。保险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保险公司,投保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内容必须合法。第一,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分为死亡保险合同、生存保险合同和生死两全保险合同三类 (1)死亡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由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死亡保险合同又可分为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和定期死亡保险合同。 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就是合同不定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不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定期死亡保险合同,是以一定期间...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一、合同纠纷法定管辖怎么确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


·合同未履行前该如何终止
    合同未履行前该如何终止 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应该在合同签订后执行。如果一方想在合同未履行前终止合同,应该怎么做?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他们可以协商签署另一份协议。如果双方都没有损失,可以协商终止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此外,根据法律,人民法院声称约定违约金应适当减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考虑性能的合同,一方的错,和预期效益和其他综合因素来衡量...


·构成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
    构成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合同诈骗,即行为人必须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但在现实中,并不是只要存在合同诈骗的情况,那就一定会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立案标准,那在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情况下,要怎么处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遇到合同诈骗如何处理 遇到合同诈骗,行为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也可能只是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受害...


·非诉讼代理和诉讼代理合同要怎么写?
    非诉讼代理和诉讼代理合同要怎么写? 非诉讼代理和诉讼代理合同要怎么写 非诉讼代理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我们都知道银行在很多业务的性质上都偏向于公权性而不能由私人介入到有关国家属性的金融业务当中去,所以在聘请职工的时候也会特别注意其专业的素质以及相关的入职手续,那么作为银行的员工,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一、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的可以立即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即可走人。 相关法律依据: 《劳...


·每个合同都不同,合同能表现出很多情况,所以在签订合同要看仔细
    每个合同都不同,合同能表现出很多情况,所以在签订合同要看仔细每一个合同详细规定等,现在很多时候都会租赁场地来进行各种活动,租赁场地的时候租赁的价格是比较重要的,还有一点就是场地租赁的合同。那么,场地租赁,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了解展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的大概签订情况是怎样的以后对于租场地的以及出租场地的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展览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


·合同实际成立的情形条件有哪些?
    合同实际成立的情形条件有哪些?(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二、书面合同的签订内容有哪些?(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1.是合同成立的证据2.是履行合同的依据3.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二)合同的形式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书面合同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条款较完备、内容较全...


·一、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承租人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无正当理由。承租人主张的何种理由方能构成“正当理由”,不应当做出一个严格的标准,应视当事人自身的状况而依诚信原则为判断。 二、出租人解...


·一般签出版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一般签出版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一、一般签出版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1、合同年限。你若签十年的,那么你十年之内就没法再在其他出版社出版了。个人建议签三年,最多不超过五年。 2、稿费约定。可以一次性买断,也可以拿版税提成。个人建议拿版税提成,特别是当你对自己的作品销量很有信心时,版税会让你挣得更多。 3、稿费支付。这个一定要明确。你若不提出来,有些出版社会默认为实际销量给你结算稿费,这个就没谱了。...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
    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生效吗?没有签到合同无偿赠与行为也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  但是特殊情况下,譬如赠与房屋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1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该法第37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