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商品房在我国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品房的买卖时常发生,您都知道的一件事情是,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需要取得房产证,这一点异常重要,那么,商品房买卖取得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自动续期,解除了购房者的担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房屋登记制度有了较大的变化,购房者应该充分重视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要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因此购房者应该充分重视登记制度,以免让自己的权利落空,遭受到不必要的损失。1、物权公示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一个案例很好地解释了这个原则。上海发生过这样一起民事纠纷:一套地理位置很好的商品房被开发商卖给了6个消费者。房子只有一套,可却有6个买家,这意味着只能有一个人得到房屋。在6个买家中有一个精明的买受人抢先办理了房产登记,而另外5个买家虽然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付了款,但却未办理登记手续,所以法院就把这个房屋判给了办理登记的那个买受人,而不论其签订购房合同是在先还是在后,也不论其价款是否已经支付完毕。登记是购房者必须履行的手续。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制度,如果没有经过登记,房屋的所有权实际上并没有发生转移,一旦有第三人凭房产证主张权利,那么购房者即使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房款,仍然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现实中常会发生因为没有完善登记手续,开发商将房屋“一房二卖”,或者是上当受骗的情况发生。因此,从交易安全出发,购房者应该尽可能的在第一时间办理好登记手续,以免权利落空。2、统一登记制度,减少购房者的手续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首先我们需要为您介绍的是,商品房买卖是需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在签订相关合同以后,并且将相关的手续都完成后,比如说实施了登记等事项后,就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可能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是对某些地方不太清楚,可以咨询律师。



相关内容:

·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怎么赔偿
    面对房价节节攀升的现状,许多人选择进入二手房市场来购买自己心仪的房屋,然而随着二手房交易成交量增大,纠纷也在不断增多。如果您遇到了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怎么赔偿的问题,却不知道如何解决。那么,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按照违约处理的法律依据 显然二手房过户超过合同时间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您也可以...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
    一、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如何处理?买房后发现代位继承将会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代位继承进行房产的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称为代位继承。这是一种法定的继承方式。二、代位继承...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离婚的人数又不在少数,通常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法律的手段再进行解决问题,离婚房产的分割有时候会给与子女,在过户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那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


·商业房出租在日常生活当中,作为一种经常存在的经营模式,其实也
    商业房出租在日常生活当中,作为一种经常存在的经营模式,其实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贡献了不少的力量。但是商业房出租不同于普通的房屋出租,一般来说出租面积都是比较大的,所以一定要签订一份正规的出租合同。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商业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商业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附件略。...


·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
    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 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就当前租房的情况来看,一般房东都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房租数额作为租房押金,而之后双方会实际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那要是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此时指的一般都是是否能退还之前给的租房押金,下文中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一)租房没签合同,押金是否能够要得回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一、拆迁农村房屋要如何补偿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


·发生纠纷购房者要怎么维权
    在房屋买卖关系中,一直以来购房者都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因此很多时候产生纠纷,往往利益受到损害的都是购房者。而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就要知道应该怎样才能进行维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发生纠纷购房者要怎么维权。 一、发生纠纷购房者要怎么维权 第一步: 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


·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
    现在大部分人买房都是通过按揭贷款,在银行办理房贷,这样银行将房款给开发商后,银行间接持有抵押商品房的产权。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办房产抵押过程中,要办理一个房屋他项权证,这个是房产证外另一个重要文件。那么,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沙县的房产在哪里做他项权证? 房屋所有权人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证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配偶或者其它共有人,需要结婚证和配偶...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分割情况
    婚前按揭买房离婚分割情况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
    我国的住房租赁市场十分庞大,有大量的城市外来人员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而租客承租房屋的时候,会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近年来,关于租赁合同方面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多发,针对这种情况,最高法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那么最高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详细介绍。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一、房屋抵押登记去哪个部门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
    在期房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形下,买卖合同双方应如期适格地履行合同义务,在退房的消费者中,有很大一部分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跌过快过多,时隔几天,前后房价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价差,心理承受不了。那么,在法律上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买期房的能不能要求退房 实践中,并不是说购买的期房绝对不可以退房,期房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退房的。具体情形大致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