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管您是作为主要投资人还是掌握公司少部分股权的中小股东,您的合法权益都是会受到公司法的保护的,所以当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请正确使用法律的武器来进行维护自身的利益,那么,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

在《公司法》中,对于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制度,具体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人格否认制

2、 表决权代理制

3、 累积投票制

4、 股东诉讼制度

5、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制度(退股权)

6、 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制度

7、 股东提案权

8、 解散公司权利的行使

9、 表决权回避制度

10、 股东的知情权

(一)中小股东的界定。


中小股东,是指在公司注册时,出资额所占比例较小,或者持有公司较少股份数额,不能参与公司的相关事务决策或者参与但不能有效行使权利的股东。


①因此,中小股东又被称之为少数股东。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是指在公司中,因持少数股而处于劣势地位的中小股东相关权益与大股东的相关利益发生了冲突的情况下,基于不违背公平原则和贯彻公司法股份平等的基本原则前提下,而出台的一系列相关保护机制和运作机制。相应措施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缓解中小股东和大股东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推动我国公司相关法制的完善和国民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中小股东权益的内容。

我国的《公司法》并未对中小股东的具体权益进行详细的列示,但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内容,中小股东的权益至少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知情权

中小股权有权获取公司的基本信息,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等,对于任何损害公司权益行为以及对经营管理决策存在疑惑时,可要求相关机构给予答复的质询权。


2、股东大会召集权和提案权

为避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和大股东的不作为行为的发生,中小股东有权召集股东大会,且拥有向股东大会提出建议的提案权利。


3、投票累积权

该权利的赋予是为了增强中小股东对董事和监事成员在选择上的驾驭能力,从而有效避免大股东对监事和董事对成员选择的独揽现象出现,使大股东无法对董事和监事成员完全垄断。


4、股东解散请求权

当公司的经营管理出现严重过困难,继续存在会使得股东的权益遭受巨大损害,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为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不遭受损害,中小股东享有解散公司的权力。


5、股东诉讼权

一方面中小股东拥有为维护自身利益,基于股份所有人的地位和名义对侵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起诉的直接诉讼权,另一方面当公司的整体合法权益受到外在侵害时,公司怠于起诉或者遇到紧急情况不能立即起诉,在该情况下公司合法权益将受到严重损害,中小股东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派生起诉权利。

所以,中小股东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也是做出了明文规定的,除了对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提案的参与权、投票权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法也在慢慢的完善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举措,相信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中小企业股东的利益定会被更加公平公正的对待。


相关内容:

·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
    在您扩大公司规模的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开设新的分公司,而新的分公司又要求有分公司营业执照。是因为分公司营业执照是分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必要条件。那么,分公司营业执照办理的流程是如何进行的?下面就由的我们来带您了解。 营业执照的申请: 一、名称审核 分公司的名字审核,分公司名字也需要审核的,办理名称审核时工商局会给一个名称审核表,填写完毕后拿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并交与名称审核窗口。(二到三个工作...


·被公司辞退了怎么办
    1、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每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不足六个月按六个月计算。)2、如果企业要么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要么给你预发一个月的工资。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你双倍(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否合法?
    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否合法?企业注册资本不出资是不合法的,我国目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制的意思就是:注册资本不用在开始注册公司时就全部缴纳完成,而是只要在承诺的时限内(一般为10-20年)缴完即可,这极大的降低了公司注册时的资金压力。认缴制度的详细规定是: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的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


·一家公司更换法人代表需股东签名吗?
    一家公司更换法人代表需股东签名吗?一家公司更换法人代表只要超过半数的股东签名同意即可。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认可,只要过半数股权的股东通过就可以。公司法人变更是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按章程办理。二、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总公司批准吗
    分公司签订合同需要总公司批准吗?分公司签订合同不需要总司批准,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


·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以及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
    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以及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 依照我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工资的设立必须是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是可以直接或间接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对外资公司注册颁布的一系列放宽政策,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商来中国注册公司。那么外资公司注册费用多少钱呢? 注册外资公司的企业经营范围限制有哪些?我们为您解答。 一、外资公司注册费用 (一)注册外资公司行政规费(政府费用)...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增加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增加吗 现在不少年轻人自主创业,开创了自己的公司,想要闯出自己的一番事业。但对于某些公司成立的法律问题并不了解,例如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增加吗之类的,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增加吗 公司注册资金,是指设立企业在银行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资本总额,即投资者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公司的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资本额,也叫法定资本。注册资...


·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的意义是什么?
    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的意义是什么在我国,高校校办企业在建立之初,就是秉着为高校学生提供服务的一个单位。但是,现如今的时代,不仅是学校,学生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高校校办企业在经营的时候,也需要对自身做一定的修正和改制。对于高校校办企业改制的意义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一、什么是校办企业? 校办企业是由各级学校举办的、以便于学生从事就业准备和进行生产劳动技术教育为目的的企业。目...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 私募基金公司,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二、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的条件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1、私募基金管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一人有限公司不受《公司法》最低10万元注册资本的限制,也不用在章程中规定一次性缴足实收资本。认缴制的有限公司无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登记审核实收资本,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在章程里约定出资额、出资时间等即可前来办理营业执照。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约定时间和方式实缴到位,但是不强制要求实收备案。法律在允许设立一人公司的同时往往规定着不同于一般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性条件,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旨在防止股...


·分公司算挂靠吗
    不算。两者不存在挂靠关系。分公司并不存在法人主体资格,分公司的民事行为结果都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branch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合同吗?不可以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 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