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要想解除某个员工的,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属于违法解除。那么您知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有哪些吗?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是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职工患了职业病,说明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医疗条件不够完善;职工因负伤,说明企业的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或劳动保护措施不健全。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都有可能造成职工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因此,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管是试用期内,还是整个劳动合同期内,企业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合同制工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按其在本单位工件时间的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可以适当延长。在规定的医疗期,为了保障职工有稳定的收入,安心养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必须延续到医疗期满。(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孕期是指怀孕期间;产期是指生育期间;哺乳是指女职工哺乳其婴儿的时间。根据保护妇女儿童的原则,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劳动法》规定,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即使具备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企业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又不具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比较清楚,单位在哪些情况下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吧。在这些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人们买一个房子还是不简单的。近些年因为房子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变的很多,人们买房子就是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如果房子产生质量问题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我们应该知道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一、怎么处理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很多大型工厂为了扩张产能,经常会对厂房进行扩建,这时就需要从政府手中拍卖到工业用地。工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无限期使用的,我国的土地使用转让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类土地的使用年限。那么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工厂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一、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一 、案件受理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决定立案的,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被诉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无法满足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无法满足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时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因为代通知金属于工资的范畴,所以也要缴纳税金。那么代通知金扣税标准是多少呢?代通知金与工资的扣税标准一样,税率都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之间。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人员较多,机械设备数量大,如果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有可能引发质量问题,乃至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级,对应的应急措施也不同。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划分的根据及等级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


·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鉴定这个名字几乎是您都听说过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工伤鉴定和我们以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挂钩,因此您都想知道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有谁做? 专门的鉴定机构。 二、昆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什么岗位?
    我们经常会听到社区事业服务者,但却很少听说过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其实这两者在性质上是比较类似的,均是基层服务的劳动者。不过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仅负责社区劳动就业、社保相关的具体事务,而社区服务者是从事于行政类的工作,主要是维护社区秩序与制度等相关事宜。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个很少见的职位代名词。 一、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什么岗位? 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具体事务的人员...


·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否存在?
    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否存在?儿童受伤住院误工费是不存在,因为对孩子来说他并没有工作,所以不存在误工费用,但是孩子受伤的话,大人会有相关的误工费用的赔偿,主要还是因为大人毕竟要照顾孩子,作为他的法定监护人,需要进行一切方面的照料,这个时候会耽误到工作。1、 孩子受伤,大人的误工费损失是以护理费的形式存在和要求的。孩子受伤后如果住院,并且出院时有医嘱需要大人照顾多长时间以及照顾的人数,这样,大人的护理...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工程在修建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需要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返重整,由于返修而造成工期延误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尽管如此,也依旧有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目前已经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严重缺陷是指对结构...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这是对《劳动法》的补充,那么我们在下文就和您聊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1、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