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规定了很多公司设立、运行、管理、责任分配等各方面的细节,可能很多还不够到位或是不够清楚让人明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一下就是其中规定的一部分,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的一些规定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部分)

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180日以上连续持股期间,应为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已期满的持股时间;规定的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是指两个以上股东持股份额的合计。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公司法实施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时,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部分)

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三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

第四条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如果需要可自行查询下载相关的规定了解。第一部分主要是对总的公司法的一些规定说明,第二部分则是对公司法中各部分细节的说明与确定,以进一步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实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规范化。


相关内容:

·用公司法解释四股权转让应该注意什么?
    众所周知,股权从来都是具有价值的,并且是可以转让的。那么,关于股权的转让,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股东向其他人转让股权应该遵守哪些法定程序,还有就是股东转让股权时需要经过哪些人的同意,这其中究竟是股东多数来决定还是资本多数来决定。下面就让我们用公司法解释四股权转让,希望能对您多少有些帮助。 一、股东转让股权时应当注意的是什么: 股东向公司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里讲的...


·我国公司法的投票制度当中的累计投票是怎么规定的
    在公司当中投票有的时候是为了争取某一项决策能够获得股东或者大多数职工的同意,其实在民营企业当中,所谓的投票也就是主要争取那些高层管理人员的意见的,当票数明显没有达到一定数额的情况下肯定该项决策暂时是不能够通行的。那么,我国公司法的投票制度当中的累计投票是怎么规定的? 一、我国公司法的投票制度当中的累计投票是怎么规定的? 新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很多人合作开办企业,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开
    很多人合作开办企业,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开办企业的方式,有的时候合伙企业需要进行投资股权,那么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非法集资合伙企业股权众筹的区别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非法集资判刑标准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公司打官司需要材料 现今社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
    公司打官司需要材料 现今社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在遇到纠纷问题出现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运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该问题,那么对于公司打官司需要材料有哪些,如何做好庭前准备工作,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的解答。 一、相关法律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


·新公司法无形资产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新公司法无形资产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在我国对于股东出资的形式是有多种多样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进行出资的,而且在出资的时候也有很多的地方都是需要注意的,不然的话就有可能会导致出资不实的问题,当然对于出资的问题国家出台了相应的新公司法无形资产规定,那么新公司法无形资产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1、出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一、 ?公司挂名监事有风险吗 根据监事有无过错确定,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监事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公司章程,执行监事会决议; (2)监事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同意外,不得泄漏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传达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内容; (3)对未能发现和制止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4)监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是否可以使用
     一、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是否可以使用 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 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 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1、分公司签订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别授权,但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
    公司法解释三12中对于股东抽逃出资应该如何界定?随着商务活动的不断深化,各种以合资及合作的形式出现在企业中的股东日益增多,而不乏有人会钻空子,出现了股东抽逃出资这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我国在2011年2月16日颁布的公司法解释三12中就这一特别行为做出了特别说明,具体说明让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1、公司法解释三12是如何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 (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


·企业法和公司法不同联系都有什么?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公司和企业是非常的多的,我们国家对于公司和企业规定了是有企业法和公司法的,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来说是特别法,双方的不用之处是一个面对企业一个面对公司,但是在处理方法上面又几乎是相同的。 一、合伙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 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种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括。合伙企业...


·侵占公司60万元怎么判
    职务侵占60万元,属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超过100万元的,属数额巨大。如果积极退赔,取得谅解,达成刑事和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上,并宣告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一、企业股权质押是否能质押给个人 股权拥有者的股权作为他个人的财产,只要公司的章程中没有规定不得能质押给个人,他就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个人。 二、银行股权质押贷款注意事项 银行在批准借款人提供的股权质押的贷款条件后,信贷经营部门具体安排法定的贷款手续,根据一些银行办理经验并结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在实际运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借款人应当向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