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近几年,全国许多地区都加大了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的力度,许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纷纷动工实施,一方面这些工程项目给人民的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带来更大的改善和优化,但另一方面,少数工程项目由于质量把关不严,导致出现事故、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是怎样的呢?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2、建筑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一般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重大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市建筑工程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凡发生重伤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建设部。

3、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调查组负责进行。调查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劳动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并应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产损失的评估工作。一、二级重大事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三、四级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报请人民政府批准;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会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组组成意见。

4、质量事故发生后,质监站应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的问题,需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予以区分,对于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报告时效性和内容有所不同,基本流程均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鉴定和损失评估,在质监站监督下完成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事项。




相关内容:

·辞职如果劳动合同不到期怎么办?
    辞职如果劳动合同不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劳动者可以辞职,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出离职,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无补偿。 2.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工资和经济补...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不同之处
    大多数公司员工在离职时都会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比如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类的。那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不同之处呢?今天我们就来分析并讲解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什么不同之处。接下来请看我们为你带来的相关知识。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 1、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其模版如下: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商场、居民楼等等建筑工程也越来越多,二在建筑工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也显得尤为重要。在建筑安装工程承包中关于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内容也关乎着建筑安装工程能否顺利完成,那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有哪些吧? 一、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有关的《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


·招收童工是否犯法,该怎么处理?
    有些不法的黑心商家,为了节省工厂的日常开销就会招收雇佣童工,因为童工的工资比正常大人的工资要少很多,而且小孩子不用和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就相当于童工根本没办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企业招收童工是否犯法,该怎么处理呢。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 、招收童工的相关法律规定 招收童工是犯法的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


·自愿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过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申请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明证,但有时候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让工伤员工自愿放弃工伤认定,那么自愿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过程应该是怎样的,涉及到申请书时具体又应该如何书写。今天,我们就来为您逐一解答。 自愿撤销工伤认定申请的过程 对于还未得出认定结果的工伤认定申请,可以由申请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劳动局提交撤回工伤认定的申请,从而终止劳动局的工伤认定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


·个人提出劳动合同解除申请是否有失业金?
    一、个人提出劳动合同解除申请是否有失业金? 劳动者个人提出辞职,是不能申请失业金的,必须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


·怎么实现劳动关系如何跨省转移?
    劳动关系的转移就是一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如何更换用人单位的一种民事活动,也就是对于双方来说,合同内容基本不变,但是用人单位会更换,那么怎么实现劳动关系如何跨省转移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通常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 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核名,公司名称的核准是企业成立的开端,也是一个标志。企业名称的组成形式分为行政区划 公司字号(名称) 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例如:北京中投世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其中北京为行政区划、中投世纪为字号、投资顾问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确定之后在北京市工商局网站进行企业名称登记核准; 2、网上预约登记: 在北京市...


·公司可否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公司可否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一、公司可否解除与兼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可以。 劳动者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下简称“兼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2)用人单位对兼职提出反对意见,劳动者拒不改正。 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以职工兼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仅限于劳...


·劳动关系如何证明这些都能成为证据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怎样来证据劳动关系的实际存在就成为了关键。要以什么证据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呢?法定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证明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是大于间接证据的。劳动关系中哪些能够成为证据,劳动关系如何证明这些都能成为证据。 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


·员工经过用人单位的筛选和面试之后确定录用后
    员工经过用人单位的筛选和面试之后确定录用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劳动雇佣合同,这份合同要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的年限进行详细的说明,劳动合同已经签订,双方就建立雇佣关系,一旦以后出现法律纠纷,这份劳动合同就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所以劳动合同的签订至关重要,那么,签入职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