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一、基金公司法人资格要求是什么?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6、《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9、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11、股东资格证明;

12、《指定(委托)书》;

13、《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注册基金公司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这几部法规进行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 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公司注册办法: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海契石:四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4、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5、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公司法人和负责人并不是相同的概念,法人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而负责人是能够代表经营的的那位或者是分公司信使职权的人。




相关内容:

·合同首签三年的公司可以去吗
    合同首签三年的公司可以去,不存在违法的可能。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十年就可以转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长短主要取决你自己的发展规划,每次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就可以互相选择一次。也就是说,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


·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
    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 随着国家的科技兴国的战略的实施,国家支持和鼓励大众进行创业,更加重视科技类的创新与发展的公司。科技的比拼未来会成为各大国家之间的实力的比拼。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公司鼓励员工以技术入股,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今天本站我们带您了解一下。  一、新公司法技术股占股有比例限制吗?  《公司法》中没有规定非货币出资比例。《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


·有限公司隐名股东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公司隐名股东的责任有哪些?1、遵守公司章程的责任。2、按期足额缴纳认购的出资额的责任。3、公司验资完成后,不得抽逃出资的责任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显名股东...


·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公司监事会职责是什么 一、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1、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根据中国《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至2名监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和董事一样,有期限规定。根据《公司法》第5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


·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诉会不会影响个人
    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诉会不会影响个人一、老公是公司法人被起诉会不会影响个人?会有影响,企业法定代表人拒不执行生效裁判,会被限制高消费,也可能被拉进黑名单。二、起诉公司能执行法人吗不可以,一般需要且只能执行公司财产。除非是财产混同。能起诉公司的法人代表。我国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
    一、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如果散伙,那么应成立清算组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对企业的财产进行税、费扣除后的余额进行分配,分配首先是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没有的可以再协调,协商不成的一般按照补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比例的,按均等分配 。由于合伙不享有法人资格,不形成统一的法人财产所有权,故合伙财产的性质比法人财产更为复杂。合伙的财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即合伙人出资形成的财产和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


·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
    监理公司分公司可以签监理合同吗?是可以的,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


·上市公司融资要啥条件?
     一、上市公司融资要啥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下列规定: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健全,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 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法绝对控股的权力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公司法绝对控股的权力是怎么规定的有的人是有疑问的,其实在公司具有绝对的控股的权利指的是股东的出资占有百分五十以上的程度,当然还有相对控股的分类,控股的股东往往对公司的决策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度,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股东控股的有关规定。一、公司法绝对控股的权力是怎么规定的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相对控股是指在...


·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事由有哪些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
    怎样才算侵犯企业名誉权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公民享有名誉权,那么公司法人是否也享有名誉权,其实答案是肯定的。然而,怎样才算是侵犯公司法人名誉权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第七问的解答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


·公司偷税漏税100万金额大吗?
    公司偷税漏税100万金额大吗?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单位逃避缴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