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井巷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井巷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新年伊始,一切都应该有一个新的气象。所有的建筑单位在开展工程建筑的时候,都一定要对自己修建的工程负责,一定要做到,不管从质量上,耐用性上,和其他方方面面都要尽量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建筑行业当中,从事井巷建筑的工作人员,就需要知道井巷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


井巷工程质量评定标准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

1、总则

(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3)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1)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4)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5)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6)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7)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8)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10)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110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12)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13)瞎缝瞎缝指两个砌块缝间未砌筑砂浆垫层的缺陷。

(14)干缝干缝指两个砌块间的砂浆不饱满,其间隙可被捅透的缺陷。

(15)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时,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16)井壁漂浮下沉用钻井法凿井结束后,在充满泥浆的井筒中,通过预制的锅底和井壁不断地连接,用以克服泥浆的浮力,并使其缓慢地下沉直至井底的作业。

(17)固井(壁后注浆充填固井)钻井法施工中,井壁下沉到达井底后,通过管路向井壁外侧与井帮之间的环形空间自下而上地注入比重大于泥浆的胶凝状浆液,将泥浆置换出来,达到固结井壁的作业。

(18)锚网背支护指在锚网支护中,在网面上紧贴铺设钢梁、钢带、钢筋、钢筋水泥板等材料,并用锚杆固定。

(19)预应力锚杆(锚索)由锚头预应力筋、锚固体组成,通过对锚杆预加力提供所需的主动支护拉力的锚杆。

(200泥浆护壁采用钻井法、冻结法(钻孔)施工立井井筒时,利用井孔内泥浆的静压力平衡地压与水压,并使泥浆渗入围岩,形成泥皮,达到维护井(孔)帮的方法。

(21)井底车场连接处(马头门)连接井筒与井底车场巷道的过渡段变断面硐室。

(2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线路指井下主要斜井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矸石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总称。

(23)一般运输线路一般运输线路指除主要运输线路外的运输线路(不包括采煤、掘进工作面临时巷道)。

(24)浮离浮离指铺轨工程中的道钉或压板与轨翼不密贴的缺陷。

(250空吊板空吊板指轨枕两端或一端虚悬或轨枕与轨底面不贴合的缺陷。

3、基本规定

(10煤矿井巷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提出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审查批准。

(2)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适用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煤矿井巷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用于井巷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当建设项目没有监理机构时,由建设单位代表确认;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记录。

(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井巷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井巷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工程划分

(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工程;

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

(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

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

个子分部工程。

(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5)井巷工程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

附录A进行划分。

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其余的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

C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2、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3、的规定进行记录;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

综上所述,以上所有的内容就是对井巷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定是什么的详细的介绍。国家要求井巷工作的质量标准必须是符合以上我们为您整理的这些验收标准才可以的。其中对于一般巷道和主要巷道,以及井巷建设过程当中经常见到的,暗井,下水井等这些质量上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


相关内容:

·在我国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可以说生活当中绝大的工程都是由一砖一瓦慢慢砌筑而成的,所以砌筑工程也能够称之为整个工程当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了。您能够看出工人们所砌筑出来的墙面全部都是平平整整的,而且不会发生倒塌的现象,这是因为这些砌筑工程的质量全部都是符合国家要求的。那么,在我国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在我国砌筑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砖砌体的质量要求 砖砌体总的质量要求是:横平竖直,砂浆饱满,错缝搭接,接槎可靠。 1)...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下列劳动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及确认劳动关系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现实生活中,虽不乏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用人单位虽然享有自由选择劳动者的权利,但这权利并非绝对,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具体来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情形 归纳起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如下三种情况: (一)法律明确规定...


·对于劳动合同法赔偿双倍法律依据什么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对于劳动合同法赔偿双倍法律依据什么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就不能随便解雇劳动者,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若用人单位无故单方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做满一年补一个月,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工资以应发工资为准。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


·我们怎么样确定劳动关系?
    在我国,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不能随意解除的,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也不能,除非用人单位涉及违法行为,那么怎么样确定劳动关系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怎样确定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


·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只发底薪吗?
    工伤康复期间工资只发底薪吗 在工作中受伤过后,通过认定工伤,就可以安心进行工伤康复。按法律上的规定,工伤期间,即使劳动者没法正常作业,但是也可以拿取一定的工资。不过,在工伤康复期间,有些人并不知道在这个时候能拿到多少底薪。 事实上,工伤康复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能只发底薪,单位要按月支付。具体来说是按员工受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平均工资来计发。 如果用人单位只发底薪且拒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
    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劳动逆向派遣是企业为了逃避对员工应负的法律责任而选择的一种用工方式。员工在企业工作,企业应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让员工正常享受应得的权利。但企业却利用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规避了应承担的义务,使员工的利益受损。在法律上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我们通过以下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来了解一下。劳动逆向派遣争议仲裁案例【案情】2000年10月10日,原告钱某应聘到被告某校食堂工作,双方未...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要当月发吗?
    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要当月发吗?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二、工资支付的形式是什么?(一)工资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如何理解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如何理解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决策必须通过集体议事的形式,使决策符合多数会员的共同意愿。任何违背工会会员共同意愿的支出决策,包括服从其他利益集团的需要而发生的基层工会经费支出,都可视为对会员共有财产权利的侵权,即使这部分支出的费用仍然用于工会会员,也是违反排他性属性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


·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现在各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最重要的是都是把员工的工作安全放在第一位的。所以毕竟工伤这样的事情在当今时代是非常 普遍的,一旦遇到工伤以后,有些情况下部分劳动者可能会发现有的时候需要去做工伤鉴定或者是伤残鉴定。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一、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 1、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一、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有哪几种类型?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