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

购房合同的签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现实生活中,一些开发商往往会在购房合同中做手脚,以侵犯购房者的利益为代价,来赚取利润。为了避免购房合同中有不利于自己的内容,就要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注意其中的细节,那么买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时如何签购房合同

(一)仔细阅读合同内容

拿到购房合同后,购房者先不要急着签约,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内容,如果对其中的部分条款及专业术语不理解或者概念比较模糊,可以向对方咨询,在自己全部理解之后才开始签约。

(二)认准签约主体

认准签约主体,避免“一房多售”或骗取房款后携款潜逃的现象发生。

(三)检查合同内容是否完整

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二、买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

1、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2、使用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建议消费者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完全平等的协商。

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买期房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同时预售方必须是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此外要核对一下卖方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也要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填上。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根据有关法规,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约定的,购房人可以不承担增加部分的价款,建筑面积不足预售合同约定的,开发商应将建筑面积减少部分的价款退还购房者。

5、买期房要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购房者不能接受未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

6、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7、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8、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补充协议通常由开发商起草,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9、注意约定违约责任。承担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一份好的购房合同,相信可以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而在实际签订这类合同的时候,就需要注意其中的一些细节,不然签订出来的合同也是对自己无益的。具体买房子签合同要注意什么细节,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相关内容: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 、土地登记申请书 2 、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 、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


·国家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
    国家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今年来,由于加快了新农村和城市建设步伐,对城区进行规划统一管理,抑或是进行水电水利工程建设,不少土地需要进行征收。那么如果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就涉及到征收补偿了。毕竟如果自家或者集体的土地被征收,必然会影响到自身或集体的利益了。然而很多人人对征收补偿标准不是很了解,具体国家规定征收土地价格有没有一个标准呢?一、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


·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福州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城市的建设发展,难免会遇到拆旧建新、拓展城市用地的情况出现,也就是您口中所说的拆迁。拆迁,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拆迁当地的政府必须依据本地的拆迁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公开拆迁当地的补偿标准。那么,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详情参考下文。 白云区征地补偿登塘社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征地补偿 单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补偿类...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
    小企业征地流程简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并且涌现出很多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市场乐观的项目。因此,征地建设对中小企业来说更是迫在眉睫,那么中小企业征地流程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我们将为你作一个简单地介绍。(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我们都知道对土地的使用有商业用地,农业用地,住房用地,可能很少听说综合用地吧,其实综合用地就是同时具备上述用途中的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接下来就具体了解一下什么叫做综合用地以及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一、什么叫综合用地 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
    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什么?集体存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定是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


·提到房子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各地商品房的价格与日俱增
    提到房子好像永远都有说不完的话题,在各地商品房的价格与日俱增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些其他的比较新颖的,为了解决人们住房问题的产业链,就类似于房中房。现在很多年轻人又将房中房称之为所谓的太空舱,但第一次听到房中房的人,想必都非常疑惑,在我国房中房到底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在我国房中房到底是什么意思? 劏房就是“分间楼宇单位”,又名房中房,是香港出租房的一种,常见于唐楼等建筑物。业...


·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宣恩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


·农村宅基地算不算遗产进行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肯定不属于遗产,不可能被继承。但是,农村的房屋是遗产,遗产可以依法继承。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宅基地有地随房走的政策,继承者在继承了农村房屋后,自然获得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即,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房产而获得,但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到其真系亲属或指定人所有的法律制度。公民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搞城市建设,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少,被征用的情况非常普遍。在这一个过程中,农民最关注的就是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款。各个省市会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及土地年产值制订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共同了解下吧。一、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据了解,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综合...


·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一些在农村拥有宅基地的农户想将宅基地上房屋出售,但出售宅基地存在着一些限制性条件。若不了解那些限制性条件,就会造成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了让您对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我们为您整理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04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该通知就农村私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