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最近有个消息甚嚣尘上,激动了广大还没有买房的朋友了,这个消息

最近有个消息甚嚣尘上,激动了广大还没有买房的朋友了,这个消息就是二手房停贷。但是,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可靠吗?我们悉心整理出了下文的内容,可以明确告诉你,二手房停贷这个消息其实并不是真的,二手房依旧有贷款,改变的只有条件。
一、二手房停贷是真的吗
工行没有停止二手房贷款,只是条件比以前严格了不少。1、二手房的房龄要是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2、建筑面积要是70平方米以上的(各地标准可能有差距)3、首付款要在30%以上,严一点的地方要50%以上4、装潢、电器等不算在房价内,这部分不能贷款。要是急等钱暂中转一下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不是住房贷款,而是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两年前,人行就不允许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办理了,目的是为了防止恶意炒房。你只能到地方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试一下!不过,这种贷款以后将越来越难,因为在法律的角度上,对银行强制执行房产来还贷非常不利。国家认为现在的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因此需要进行宏观调控。 停止二手房贷款后,只有有能力付清全部房款的人才能买房,势必使购房人减少,使房价上涨幅度减缓(或下跌)。其目的是打击炒房人。
二、银行为什么要二手房停贷
下段作者是知乎用户。1、从收益上说,一手房贷一般会配套开发商的开发贷款以及商品房预售监管,除了房贷本身之外还有其他收益;二手房贷没有这块;2、从风险上说,一手二手其实差别不大,但是就房地产市场的规律来看,一手房的增值空间要比二手房大,也就是抵押物的风险缓释能力要更高;3、还有一个是规模效益的问题,一手房的主要工作其实是在前期项目介入谈判时候,后面按揭都是成批过来的,一套模板搞定,又不需要评估,效率高;二手比较零散,还需要评估啊保险啊什么的,需要更多的投入。至于为什么停止二手房贷,我个人认为还是受到了信贷规模管控的影响,要把有限的信贷资源投入到更有价值的业务上。改变的只有二手房贷款的条件,之所以做出这项举措,国家方面自然是经过了多重的考虑的,一方面是日益热过火的炒房热已经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负累,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我们个人的考虑。



相关内容:

·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
    自限购政策实施以来,各大城市特别是一二线城市,限购令更是严格。在外打拼多年,也许就是为了能够在城市中买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安定下来。可限购令一下来,对于没有本市户口的外来人员或者不满足限购条件的人员更是增添了压力,经济各方面都解决了,无奈却没有买房的资格了。对于首都北京来讲,买房更是困难。那北京买房没资格怎么办?有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呢? 一、购房资质 1、在北京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指个人所得税)...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规定的 ?厂房征收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各个省市的政策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企业拆迁补偿主要是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广东厂房征收赔偿价格的法律法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承租企业应赔偿的以下几个项目: ...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
    房屋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从何算起?房屋拆迁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如何确定? 对于在房屋拆迁安置案中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编辑认为,应根据房屋拆迁安置的三种不同的安置方式来具体确定。 一、以移地安置方式发生的房屋拆迁安置纠纷案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编辑认为,一般以拆迁人给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发出的《选房通知书》或《看房通知书》上所确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原因:根据我国...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


·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否要担责?
    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否要担责?开发商出售物业用房是需要进行承担责任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六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部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新建物业,...


·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小产权房购房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市____区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仟__佰___拾__元整(¥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二、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1、离...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是多少?
    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是多少? 一、安置房房产证办理费用 拆迁人支付的手续费,3元/平方米。 注册费:由拆迁人支付。其中,住所:80元/套房;非住宅:(1)100(含100)平方米80元/箱;(2) 100-500(含500)平方米120元/箱;(3) 500-1500(含1500)平方米200元/箱;(4) 1500-3000(含3000)平方米300元/箱;(5) 3000-10000(含...


·一、合肥刚离婚可以按揭买房么?
    一、合肥刚离婚可以按揭买房么? 现在不少家庭为了购买二套房,采用“离婚”的方式,来获得首套房的购房资格,同时可以使用3成首付。离婚时间太短不给办理贷款,至少要半年以上。这就意味着刚刚离婚的、在时间上没有半年以上的,没有贷款的资格。银行将对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予贷款。这意味着,“假离婚”者打着离婚的名义获得购房资格的方法或许不再有效。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一)事实购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
     (二)事实购房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
&#...


·房屋买卖违约需要支付多少的违约金
    房屋买卖违约需要支付多少的违约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1、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


·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年婚姻法关于房产的规定 根据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