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款耍赖不还怎么办?

工程款耍赖不还怎么办?

1、可以给欠款方直接打电话或发信件去催收欠款。每次给施工欠款方达电话,要记得录音,经常打电话联系去问他们工程款入账没有。电话录音保存好作为证据保留,以防万一。

2、还可以直接上门去催要,这一般是比打电话和发信件的效果要好。

3、如果讨要工程款自己要不到,可以委托专门的催款律师帮助催收,律师可以用专业的知识来处理。

4、还可以去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一般催收的效果会比较明显。

5、催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出法院去担保冻结对方资产的诉讼请求。

前面如果双方进行私下协商、发催收函等无法使欠款人还款,那么催收人就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比如寻求报纸,媒体和公众号来公开传播。

总之,如果别人故意欠债不还的话,可以采取打电话、向法院诉讼、委托律师代收、自己亲自上门催收等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媒体信息尤其是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遇到某些人故意欠工程款耍赖,非常高效的方法之一就是发挥网络的力量;最后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依靠法律的力量来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的权益。

还有,施工企业在承包建筑工程时,可以使用接受由建设单位提供实物抵押的作法。如果对方的开发项目金额比较大,但是迟迟不还欠款,就应及时果断的采取法律措施,实行诉讼保全;防止出现欠款方在施工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建筑项目抵押出去。

如果承接遇到的都是高风险高金额的项目,最后也是最佳的选择就是采取法律诉讼手段来保护自己的


相关内容: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中,一些受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受利益的驱使,虚假陈述甚至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以获取非分赔偿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工资证明、护理费用证明、误工休息证明、农村人口失地证明等证据是受害人造假的主要对象。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
    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


·一、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一、疫情期间工资怎么算的? 1、因疫情依法被隔离的工资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 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浙江等各省印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对女员工孕期内进行调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故女职工在孕期不能胜任原工作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证明自己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减轻女职工的劳动量或者给女职工安排的其他劳动者能够适应的劳动。...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现在已经是建筑公司的生命,除了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以外,更多的情况下还是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技术措施来保障工程的质量问题的。并且现在随着我国建筑技术行业的发展,关于控制工程质量的技术保证措施还是比较规范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一、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 1、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


·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
    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的,若经过工伤认定确认属于工伤范畴的话,之后就是按照规定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实际的伤残等级。相信您都知道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要求,而进行工伤鉴定的也是如此。那么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衣食住行。而衣食住行中,住是人们最重要的需求之一。因此我国的建筑市场一直处在不断增长状态。然而由于建筑的长期以及建筑中无法避免的一些事故情况,经常会出现一些责任纠纷。那么,今天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建筑工地施工高空坠物建筑方有责任吗? 一、理论主张 理论上认为,整个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对自身周边环境的安全义务,这一点与人们有共同维护社会善良...


·甘肃高温补助标准是什么,劳动法有哪些规定?
    当酷暑来临的时候,不少城市都开始发布高温预警,城市的气温都基本超过了35℃,大部分户外工作者都忍受着酷暑,依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与此同时,劳动者的高温补贴已经成为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遇到高温季节时,单位会考虑每月给发放员工一定数额的高温补助。那么,甘肃高温补助标准是什么,劳动法有哪些规定?请看下文。 一、甘肃高温补助标准 甘肃政府发布《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摄氏35...


·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工伤认定部门才会受理认定申请,但在实际认定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而导致认定被中止的,那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呢?而工伤认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