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没有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如何维权?

没有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如何维权?

我国法律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的相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或征规定明呆些特殊情况下,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了伤害本身造成的医疗费用,也包含了因此增加的相关生活费用。

工伤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是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三是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遇到没有工伤保险的工伤情形,个人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认定,然后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内容给予相关报销和待遇,先“认定”工伤,再作伤情鉴定。


相关内容: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一、环卫工提前上班属不属于工伤? 提前上班不可以算工伤的,但加班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


·误工费概念
    误工费概念 误工费是经济学上的专业术语,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而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使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或另一方当事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补贴等。 二、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进入夏天之后由于白天的温度比较的高,所以不少的单位会选择在夜间进行施工,当然还有些企业是因为要赶工程进度,所以不得不连夜进行施工,但是如果想要在夜间进行施工的话,那么是一定需要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的,那么夜间施工许可证在哪里办理,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夜间施工许可在哪里办理 在各区县行政审批大厅或环保部门办理。这个一般是地方性法规或一些部门规章或...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又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应在仲裁裁决书收到之后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


·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一、周一到周五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4)每小...


·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
    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也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准备各种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机构办理,这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并且,工伤认定程序也需要时间,几天到两个月不等。那么,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 工伤认定以前的假期计算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假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如果...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怎么算
    经济的飞速发展伴随着用人的高峰期,人们在不断变化的社会中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岗位,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然而很多公司因自己的私心等原因非法解除了与劳动人员的工作关系,劳动人员丢了工作,还有可能得不到应有的工资。那么法律上,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又是怎么算的呢?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非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 是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
    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具体有哪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


·哈尔滨做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
    在工作中我们不希望发生任何意外,特别是在从事危险工作的工人,但是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了事故一般是算作工伤,而工伤一般是要赔偿受害者,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但是工伤事故发生后还需要相关部门的工伤认定,认定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那哈尔滨做工伤认定的程序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


·非自愿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写仲裁状
    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情上,如果本人和单位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争议,就比如说员工本人是因为受到了来自用人单位各种各样的压力,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也有给员工支付工资,但是这种情况下不仅仅是需要支付工资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申请更多的赔偿。不过在提起仲裁的时候,有人比较担心非自愿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写仲裁状? 非自愿性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写仲裁状? (一)首部。依次写明下列事项:...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如何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1、将地标工作作为作为经济建设的重要抓手,专门成立地标工作办公室。 2、将地理标志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编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手册》,把地标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严格考核、跟踪督察、定期通报、奖惩分明。给予申报组织者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各市县局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服务。 3、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特色优势产品进行全面普查、筛选,获得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