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涉嫌犯罪,员工是否有罪?

公司涉嫌犯罪,员工是否有罪?

一、员工是否构罪的判断标准

以是否直接参与公司的犯罪活动为标准来区分员工,员工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比如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的案件中,负责开拓业务,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的业务经理;二、不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比如在网络诈骗案件中,为公司的诈骗活动提供技术支持的员工。

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客观上直接参与了犯罪活动,主观上也认识到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否认识到是犯罪,并不影响罪名的成立),很可能会构成犯罪;不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只是为公司的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是否构成犯罪,关键看主观上是否明知公司的经营模式,如果证据可以证明对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主观明知,那么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如果是单位犯罪,也很可能会不构罪)。

二、员工涉案的常见辩护思路

就笔者处理员工涉案这类刑事案件的经验,辩护律师可以从以下角度来选取辩护思路:

1、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一般情况下,这类员工做无罪辩护是比较难的,比较常见的辩护思路包括员工的行为所起的作用、员工的涉案金额等等,目标是争取最大程度轻判乃至缓刑。如果参与程度确实比较轻,可以尝试主张适用刑法第13条的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做无罪辩护。

2、不直接参与公司犯罪活动的员工。这类员工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是,除了看是否属于单位犯罪,还要看在案证据是否能证明行为人明知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而决定是做无罪辩护还是做罪轻辩护。如果无法做无罪辩护,鉴于此类员工一般都会被认定为从犯,辩护律师可以通过指出行为人具有的各种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程度轻判乃至缓刑。

3、公司涉嫌犯罪,是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如果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其他人员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自然人犯罪,按照共同犯罪处理,涉案的员工应该适用共同犯罪的相关规定来处理,处理的范围会比较宽。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相关内容: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一、劳动者有过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间需提前吗? 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也不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


·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
    意外事故市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就是属于工伤,相关的部门的认定之后就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对于认定的详细规定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一般在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工伤,那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工伤认定后个体户注销能认定吗?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注销是要很多程序的,其所欠工资,债务都是要还清的才能注销. 二、《工伤...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可以改吗
    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可以改吗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劳动合...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文件
    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文件,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劳动者因为缺乏法律意识,劳动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欠半年工资怎么办呢?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应注意些什么?一、弱电工程包括 1、 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交流36V以下,直流24V以下,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电话、电视、计算机的信息。 2、智能化系统为楼宇设备自控系统(BA)、安全防范系统(SA)、通讯网络系统(CA)、办公自动化系统(OA)、火灾自...


·哺乳期顺延劳动合同期限吗
    哺乳期顺延劳动合同期限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需要顺延该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直到哺乳期消失时终止。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一、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   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处理,劳动者可以依法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或者向其支付赔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申请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处理。   二、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处理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您购买的任何一件物品最起码都有一个保修期,在保修的范围之内,商家是应该进行无偿的保修的。可能您都还不知道吧,在我国的建筑工程当中,对工程质量规定的也是有保修期的,并且保修期的时间也是不尽相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
    误工费的认定是否仅凭单位证明? 对误工费的认定,应个案审查,鉴于现在实践中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较随意,故对误工费的认定应同时结合广东省行业工资标准认定,并可以结合其他证据认定受害人的误工费。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形,是按照行业标准还是按照全省职工标准计算误工费?若按照行业标准,需细分到什么程度? 对于“无固定收入”情形下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依照原告主张而定,若原告主张按照行业标准且该行业标准...


·跟腱断裂工伤鉴定评级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身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确认工伤是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不过在享受这项补偿之前企业是要求员工拿出工伤鉴定确认为工伤的。工伤鉴定是一项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利用专业技术进行鉴定的一项活动,那么跟腱断裂工伤鉴定评级是怎样的? 一、跟腱断裂工伤鉴定评级能评几级? 职工工伤致跟腱断裂,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伤情,对照标准鉴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