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一、职工工伤八级怎么赔偿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八级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半身或偏身型深感觉缺失;

(3)阴勃起功能障碍.

2、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4级以上;

(2)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3)口腔损伤,牙齿脱落或折断6枚以上,无法安装义齿或修补.影响咀嚼和语言功能;

(4)一耳极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5)一侧耳廊缺失(或严重畸形);

(6)鼻尖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影响容貌和鼻腔正常通气功能;

(7)面部产痕形成面积8cm以上,容貌损毁和器官功能障碍;

(8)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25%以上,容貌损毁;

(9)头皮无毛发25%以上。

3、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伤度丧失50%以上。

4、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50%以上,影响体形。

5、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2)8肋以上骨折,畸形愈合.

6、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影响消化吸收功能;

(2)一侧肾切除或肾功能重度障碍。

7、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6cm以上;

(2)双侧输尿管严重狭窄;或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狭窄;

(3)尿道瘢痕形成,尿道严重狭窄。

8、会部损伤致阴龟头缺失(或严重畸形)75%以上,严重影响功能。

9、外道损伤致瘢痕挛缩,道狭窄,严重影响功能。

10、肢体损伤致:

(1)双手掌缺失20%以上或双手掌丧失功能30%以上;

(2)双手十指缺失30%以上或双手十指丧失功能50%以上;

(3)一上肢腕、肘、肩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4)一足弓结构完全破坏,另一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5)双足十趾缺失50%以上或双足十趾丧失功能75%以上;

(6)一下肢踝、膝、髋三大关节的一关节丧失功能75%以上;

(7)一下肢缩短8cm以上;

11、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0%以上。

职工因工作原因导致受伤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赔偿,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件,只有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认定,具体的赔偿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而定的,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所认定的赔偿是不同的。


相关内容:

·大连市工伤鉴定处是在哪里
    在生活当中有少部分法律意识比较欠缺的劳动者,在遇到工伤以后,会和用人单位进行私了,或者说自己进行治疗,甚至都不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其实这样做是对自己来说比较不负责任的,因为自己可以在做完工伤鉴定以后,让用人单位对自己的工伤负责任。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大连市工伤鉴定处是在哪里? 一、大连市工伤鉴定处是在哪里? 工伤认定后,工伤伤残级别的鉴定一般由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的。工伤伤残...


·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到期公司裁员赔偿金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没有买社保可以做工伤鉴定吗
    没有买社保可以做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或者做工伤鉴定。不过,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能力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复议流程是什么?
    工商需要经过认定这样才能够确定赔偿的数额,丈母的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老百姓对于工伤认定并不满意,因此这就出现了工伤认定的复议程序,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复议流程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伤认定复议流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


·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
    不属于工伤举证材料怎么写?×××人民法院×××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现将有关举证事项通知如下: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2、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或经...


·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办
    劳动合同违约指的是劳动者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该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但除违约金外,再额外扣除工资是违法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
    加班工资需要上个人所得税么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其中,工资包括一般工资和加班工资,以及提成等等。因此,加班工资是需要扣税的,这是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二...


·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的权利很难得到确切的保障。一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能随意解除合同,但是例外情况下,用人单位还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解除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 一、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


·老板用现金发工资要写借条吗
    老板用现金发工资要写借条吗不用写借条,只要在工资表上签字就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现金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1.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各项工资性补贴;2.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3.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奖学金、丧葬补助费;4.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各种奖金;6.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个各样的建筑工程。虽然各个工程的具体建设程序不一样,但我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是同样严苛的。只有在质量上把好关,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各类工程建成之后,应当接受验收,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一、设计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 承担建筑装饰...


·劳动能力鉴定要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要多久劳动能力鉴指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多久可以拿证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多久可以拿证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15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为15日内。 办理时限...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